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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假冒警察性侵逃亡17年 法院宣判3年2月定讞
高雄男子冒充員警性侵按摩店主,逃亡17年後自首,高雄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2月定讞。(圖/翻攝畫面)
高雄失聰男子阿黑(化名)因妻子外遇,心灰意冷下,於2004年至按摩店向無照店主誆稱是員警,威脅其發生性關係得逞,而後店主得知受騙向阿黑提告,阿黑遭通緝逃亡躲藏17年,2021主動到高雄警局投案,一審判刑3年8月並強制治療,二審考量被告積極與被害人和解,因此減刑為3年2月,不需強制治療,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據了解,阿黑因為好賭,使妻子外出工作時結識男子因而外遇,而後妻子以強硬手段取得子女的監護權,經妻離子散意志消沉的他,在2004年11月,到苓雅區某按摩店得知此店是無照營業,便心生歹心謊稱自己是派出所員警,威脅店長藉此性侵得逞,而後店長不甘受辱向警方報案,才得知受騙,改向阿黑提告性侵。
審判時阿黑表示,犯案後決定逃逸,而後被檢方依《犯強制性交罪》發布通緝,一躲就是17年,坦言自己因長期受良心譴責,想結束逃亡生活,為錯誤負責改頭換面,重新做人,也想工作彌補被害人所受傷害,於是在2021年主動到高雄警局投案,坦承犯行,並積極與被害人洽談和解。
一審法院將阿文判刑3年8月,並須接受強制治療,且被害要求賠償144萬元,阿黑提起上訴,二審時被告雙方改以50萬餘元達成和解,且阿黑已先賠償10萬元,高雄高分院認為阿黑17年來未再犯錯,且主動承擔刑責頗有悔意,再犯率不高,予以減刑,改判有期徒刑3年2月,不需治療,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今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