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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端發票中100萬卻不能領 國稅局:「這2種」無法兌獎

雲端發票 國稅局 兌獎 寄件手續費
有民眾中雲端發票100萬元,不過國稅局表示,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的發票皆不可兌獎。(示意圖/黃耀徵攝)

有民眾中雲端發票100萬元,不過國稅局表示,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的發票皆不可兌獎。(示意圖/黃耀徵攝)

對中發票100萬別高興太早,因為不是每個人都符合領獎資格。有民眾中雲端發票100萬元,不過因為經營家庭用品零售,商品透過超商寄送,取得300多筆「寄件手續費」雲端發票,但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不論有無申請稅籍登記,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的發票皆不可兌獎」,因此這張發票不予給獎。

財政部公布統一發票中獎清冊時,偶爾會出現原應開出30張雲端發票百萬專屬獎,最終僅有29張,原因是有買受人涉及未辦登記、擅自營業情事,而不給獎。

北區國稅局表示,轄內A君經營家庭用品零售,部分商品透過超商寄送給消費者,A君支付手續費,取得超商開立未載有統一編號的雲端發票。112年3月至4月期統一發票開獎時,北區國稅局發現,A君對中雲端發票專屬百萬獎,但發票品名為「寄件手續費」,再查發現A君於該期共取得300多筆品名為「寄件手續費」的雲端發票,均是寄送貨物取得。

最終,因為A君擅自營業而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取得未載有統一編號的統一發票,不適用給獎辦法的給獎規定,北區國稅局即註記這筆中獎發票不給予獎金,並輔導辦理稅籍登記。

國稅局強調,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給營業人(B2B),應開立載有買方統一編號的三聯式統一發票,且當買方是營業人時,即便中獎也不予給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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