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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越民事司法協定10年有成 越南代表團來台召開諮商會議
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接見越南代表團,希望雙方多交流保障民眾權益。(圖/法務部提供)
台越雙方關係密切,通婚、商務等民間交流往來頻繁,我國與越南2010年簽署《台越民事司法互助協定》後,雙方司法互助個案合計近萬件,越南司法部國際法律司司長日前率團抵台,與我方就確認我國確定判決、未成年子女監護等民事及家事事件交換意見,雙方達成具體共識,都同意落實執行此協定、保障兩國人民訴訟權益。
法務部指出,國際及兩岸法律司與越南司法部國際法律司互為執行《台越民事司法互助協定》的聯繫窗口,今年台越兩國在8月23日召開第11次諮商會議,由越南司法部國際法律司司長率團,團員包括越南國家主席辦公室法律司、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合作司、公安部法治及司法行政改革局及外交部人員等,我方除主辦之本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外,並有司法院、外交部、衛生福利部等機關與會。
這次台越諮商會議召開前,越南代表團及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武進勇先到法務部拜會,由常務次長黃謀信接見,黃謀信肯定台越民事司法互助多年來成果,武代表亦對我國中央及地方機關在各方面對於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之協助,以及積極執行協定,保障越南人民權益,表達感謝之意。
本次會議,雙方就彼此執行成效及尚待完成之案件進行核對,並就文書送達效能之促進、如何確認我國確定判決、未成年子女監護事件之境外訪視表格及透過我國駐外館處進行遠距視訊之執行方法等,進行多項實質議題討論,雙方並達成具體共識,對落實執行此協定、保障兩國人民訴訟權益,極具實質助益。
台越諮商會議後,法務部長蔡清祥主持晚間餐敘,與越南代表團及武代表進行深度交流,期許在雙方民事司法互助穩健之信任基礎下,強化刑事司法互助之通案及個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