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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涉ME TOO P.O.P.:公司一切依法處理
(圖/翻攝畫面)
本刊於今日(9/17)刊登「16年前的MeToo」系列相關報導,指出P.O.P.心理企業顧問公司捲入ME TOO風波,1名A小姐(化名)在臉書PO文,指控16年前在該公司工作,遭同事兼老師郭男性侵、性騷擾長達8年,她向公司反應卻被冠上「小三」身分,公司包庇加害人等內容云云...。
P.O.P.心理顧問公司除報導內容中之解釋說明外,亦來函如下:
1.有關郭先生和張女士間的感情糾紛,公司雖然有接獲雙方的陳述,但張女士任職期間,並沒有提出任何性平申訴,也沒有提出相關的證據供判斷,公司絕無張女士指控的包庇行為。但如果張女士認為十六年前至八年前有遭受郭先生的脅迫或違反意願,張女士應詢正當司法途徑處理。
2.近日張女士有向主管機關提出性平申訴,目前公司積極配合市府調查中,公司的處理有無違反性平規定,交由主管機關認定。如調查結果認定公司有違規情形,公司一定承擔責任,未來並做出改善,日後針對此類事件,將嚴格查察。至於郭先生的部分,公司目前已暫停郭先生職務,待調查結果出來後再做相應處置。
3.公司是企業管理顧問公司,公司的黃先生、呂女士有三、四十年的經營企業管理顧問的經驗,並且擁有豐富的商業知識和實務經驗,透過辦活動、討論的過程,為企業、社會人士提供專業管理和各種問題的諮詢,以及商業關係和人脈的建立和擴張,希望可以幫助企業和個人實現成功和持續發展。但公司所辦的活動,並非教育部主管的短期補習班事業,也不涉及任何精神治療,所收取的費用也都有依法開立發票、報稅,一切都是符合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