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男嬰遭母虐打顱內出血 社工求情結局這樣

嬰兒 家暴 社工 求情 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
男嬰母親疑似不堪其哭鬧,竟毆打男嬰致重傷,遭判刑6月。(圖/翻攝畫面)

男嬰母親疑似不堪其哭鬧,竟毆打男嬰致重傷,遭判刑6月。(圖/翻攝畫面)

高雄曾姓女子,產後照顧男嬰時心力交瘁,不耐男嬰哭鬧,失控把男嬰打到頭部骨折、顱內出血,父親緊急送醫,醫院緊急通報虐童,曾女坦承犯行,社工出面替她求情,高雄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徒刑6月,可上訴。

前年9月,1名父親抱著10個月大的昏迷男嬰,至高雄長庚醫院急診部求助,醫師檢查發現男嬰顱骨頂部及枕部骨折、致命性腱膜下出血,疑似遭受外力強力撞擊,全身多處瘀青,直覺有家暴嫌疑,立刻通報家防中心。

據警方調查,男嬰的母親曾女長時間獨自帶孩子,心力交瘁且有就醫紀錄,疑似不堪男嬰哭鬧不止,一時失控竟毆打男嬰致重傷,事後曾女也表示相當後悔,願意承擔一切責罰。

法官審理時發現,曾女曾有詐欺案前科,但此案件犯後態度良好,也有情緒就醫紀錄,且家防中心請求不要讓她入監服刑,依兒少法規定,曾女犯行必須加重刑度,依法不得易科罰金,因其有前科無法宣告緩刑,最終判傷害罪徒刑6月,可上訴。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嬰兒 家暴 社工 求情 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