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時力向檢方取得高虹安起訴書 法界質疑恐違法
時代力量立院黨團行文法務部,要求提供台北地檢署起訴高虹安的起訴書。(圖/讀者提供)
時代力量近來鎖定新竹市長高虹安,表示立院新會期將提案修法,以「避免再有下一個高虹安」;而早在8月14日高虹安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時,時力除了痛批民眾黨與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外,當天立即由立院黨團發公文,透過法務部要求檢方提供高虹安的起訴書,檢方也已迅速提供,遭外界質疑恐違法。時力立院黨團今(15)日表示,該黨團針在偵查終結後要求法務部提供起訴書內容,並無違反偵查不公開。
法界人士指出,根據《法院組織法》第83條規定,「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應於第一審裁判書公開後,公開起訴書」,公開的內容,除自然人之姓名外,得不含自然人之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其他足資識別該個人之資料。然而高虹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目前仍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高虹安剛在12日首度出庭,對於一審未判決的案件,依法不得對外公開起訴書,時力與法務部的作法不僅有違法之嫌,立法委員向法務部索取審理中的案件起訴書,恐產生立法權與行政權介入司法權行使的爭議。
高虹安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12日首次出庭,當天時代力量發言人余佳蒨指出,政治人物貪污案件層出不窮,時代力量在立法院新的會期將再提供增訂《不法餽贈罪》、《不法關說罪》的修法草案,杜絕下一個高虹安。
時間拉回8月14日高虹安遭北檢起訴當天,時力立法院黨團就發出公文給法務部,表示為問政研議所需,要求法務部提供台北地檢署偵辦高虹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的起訴書。
法務部檢察司接到時力黨團的公文後,第二天(15日)立即發文給台北地檢署,要求提供高虹安等人遭提起公訴的起訴書「正本」二份,其中一份原版提供法務部內部參考,另一份遮去個人資料的版本則提供給時代力量;檢方在18日經檢察長判行後,於21日將起訴書送出。不過,已有媒體在18日就刊載高虹安等人的起訴書全文,當時台北地檢署回應表示,起訴書於16日寄出給當事人,不排除媒體由其它管道獲知起訴書內容。
時力黨團表示,依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所謂「偵查程序」是指開始偵查起至偵查終結止。黨團表示,該黨團日前針對社會重大矚目案件,於北檢檢察官偵查已終結,作成起訴處分後,請法務部提供起訴書內容之情事,自無違反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之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