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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不可測?! 盤根錯結的鏡傳媒股權結構 媒體公器私用NCC裝聾

鏡傳媒 複雜股權 NCC 公器私用 林書弘(石原智博)
鏡電視董事長鄭優(右1)、鏡週刊社長裴偉(左1)。(報系照片)

鏡電視董事長鄭優(右1)、鏡週刊社長裴偉(左1)。(報系照片)

2020年11月18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以某新聞台多次違規、內部控制機制失靈以及持有人嚴重干預新聞製作等問題,7名委員一致決定駁回申請、不予更換執照。這一決定在臺灣社會引發軒然大波,使臺灣在解嚴後最為自豪的新聞自由受到質疑,媒體界也充斥著各種爭議。與執政當局立場常常不合的TVBS新聞台是否也會受到NCC嚴格審查成為了人們關注的焦點。然而,到了2023年6月28日,NCC委員以4:0的投票通過有條件審查,針對多次曝出賄賂前NCC官員、公司帳目不清、董事頻繁更替,以及在海外設立分公司自肥等眾多爭議和疑點的「鏡電視」上架中嘉、凱擘、台固等32個有線電視系統86個頻道案件。NCC的審查標準不僅讓外界摸不透頭腦,還引發了打壓和為特定媒體維權的疑慮,這有損NCC履行公開、公平審查職責的義務。

在NCC審查「鏡電視」上架86頻道的「第999次委員會議紀錄」中,明確詳細列出了「鏡電視」需要遵守的12項負擔事項,包括「股權分散、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企業永續經營更重於獲利、多元且獨特專業且深度、嚴格的自律與制播準則、新聞不帶私益或個人目的、重視人才培養與專業、重視社會對話與收視聽眾申訴、重視法遵並落實經營計畫」等九大理念,以及「應落實其所訂定之編輯室公約,並確保該頻道節目(含新聞)制播不受政府、政黨、企業、廣告商、股東或經營團隊等任何人不當干預。」

然而,剛剛上線不到3個月的「鏡電視」似乎成為特定人士的工具。今年8月19日,「鏡電視」新聞頻道在「鏡看現場」節目中,直接邀請了《鏡週刊》資深記者林俊宏進行長達19分鐘的專題報導,內容完全引用了《鏡週刊》8月8日有關國內生技企業三顧公司副董事長陳宗基一系列獨創性的虛構報導,包括「國發基金投資虧損、盜賣技術給中國危及國安、偷名醫報告申請補助、公司當後宮,甚至引發2個女人爭鋒吃醋」等。此舉明確顯示,《鏡週刊》的發行人、精鏡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裴偉直接介入「鏡電視」的經營和節目製作,違反了要求的負擔事項,而且濫用了新聞媒體作為第四權力,損害了廣大觀眾的視聽品質。此外,「鏡電視」的董事長鄭優在2023年6月19日曾接受前總統陳水扁主持的廣播節目專訪,表示「鏡電視」不會變成八卦電視臺,但現在卻自相矛盾。

至於為什麼「鏡電視」成為特定人士的打手?透過調查,發現現任「鏡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鄭優同時兼任新加坡RMT集團在台設立的博醫能能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而博醫能能生技是同一集團旗下的超基因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東(持股73%),並派任林書弘(石原智博)擔任超基因生技的董事長。

超基因生技在2023年8月11日公告的董事監事改選名單中,可以看到包括前中研院副院長王惠鈞(2021年由蔡英文總統親自頒發總統科學獎)、前高雄市衛生局長與前衛福部政次何啟功、前臺南市副市長與前中油董座戴謙、前科技部長楊弘敦等人,使黨政、媒體和財團三方匯聚成不可忽視的利益糾結。

林書弘(石原智博)本人以「原石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擔任「鏡視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一職,而原石國際投資的董事長又剛好是鄭優。鏡傳媒和RMT集團旗下相關公司之間相互持股、擔任董事長和董事的關係密切,錯綜複雜。

圖為林書弘(石原智博)。(報系照片)
圖為林書弘(石原智博)。(報系照片)

此外,「林書弘(石原智博)」亦為2021年曾遭國民黨立委林思銘所爆料,在新南向政策中穿梭的神秘買辦石原智惠,更疑似擁有台灣與日本雙重國籍,與「林書弘、林宏璟、石原智惠、石原智博」4個名字,而林書弘(石原智博)本人與RMT集團相關對外資訊相當有限,種種皆令外界霧裡看花,鄭優亦於中華電信董事長任內,與石原智惠往來密切,讓中華電信新加坡子公司與石原智惠持有之Infinity IntelligencePte .Ltd. 簽訂印尼發展通訊事業的合資協議,鄭優更曾擔任Infinity之顧問,是否因此讓鄭優自中華電信董事長退休後,得以擔任博醫能生技、原石投資,以及鏡電視董事長?至今仍不見林書弘(石原智博)本人對外公開說明。

超基因生技自2022年底以來,與三顧公司發生一系列爭議,包括前董事長楊智惠疑似攜帶公司經營機密,以及三顧與日本合作生物技術公司CellSeed的專利技術跳槽至超基因生技,跟隨楊智惠一同跳槽的兩名離職員工,疑似受到指使,反咬三顧副董事長陳宗基,以及子公司樂迦再生科技董事長何弘能背信(對何弘能訴訟後來主動撤告),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和士林地方檢察署都已展開調查。

然而,《鏡週刊》和「鏡電視」在此期間以不符合比例原則的大篇幅虛假報導,攻擊三顧公司和副董事長陳宗基,打著新聞自由和維護社會公義的旗號,替特定人士和特定立場行事,已經讓外界難以交代其審查的公平性,特別是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已於2023年5月10日宣判,撤銷了NCC對某新聞台的「不予更換執照」的處分,呼籲NCC應儘早出面處理,還給臺灣自由和公正的媒體環境。

(本文不代表本刊立塲)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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