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外地工作還清10年房貸 回家養老發現房子被強佔…對方竟出示法院證明
(示意圖/pixabay)
大陸黑龍江省鶴崗市近日有名劉姓女子在還清10年的房貸後,赫然發現房子竟然已被一家陌生人入住,而且對方還出具法院的正規文件。
據《每日經濟新聞》的報導,記者11日調查後發現,劉女在2011年於鶴崗市中心城區購買了一套130平方公尺的房產,之後她到外地工作。在這期間,開發商與另一名購房者爆出房屋買賣合約糾紛,敗訴之後,經當地法院調解,將購房者的房屋銷售資源做了調換。
這一操作加上該專案涉及債務糾紛,至今依然未能辦理產權證,因此便出現了已售房源被2次交易的「離奇狀況」。
對此,劉女12日向記者表示,當天上午,法院初步給了他們一個方案,也就是放棄自己已還清10年房貸的房產,法院再重新協調一套其他項目、同等面積的物件。但劉女不解稱:「本來社區的房子在市中心,交通方便,地段好,換的社區位置差,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做。」
記者為此還聯繫向陽區法院院長楊薇,但對方未接通電話;受理法官甘麗娜則是聽到記者提及相關房產時,便表示不方便回應,隨即掛斷電話。
劉女稱,自己是鶴崗市本地人,目前在浙江台州當老師。當初,她以4888元/平方公尺在鶴崗市向陽區和平家園社區售樓處買下一套新房,貸款20萬元、分10年還清,房屋總價加利息共計72萬餘元人民幣,上述房屋貸款也於2022年7月13日還清。
好不容易10年房貸終於還清,劉女滿心歡喜地回到鶴崗市準備養老時,卻發現房子早被另一戶王姓陌生人入住,房子還被整修過。王家人則聲稱,他們是在2019年時從親戚手裡買下這套房屋的。而且還拿出一份鶴崗市向陽區法院執行局的證明文件。
文件指出,張男與黑龍江省鑫鶴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房屋買賣糾紛一案中經法院調解,雙方自願達成和解協定,將坐落在向陽區和平家園2號樓012708室,面積107.29平方米調換到2號樓010507室,面積130平方米,已交付到申請人張某名下,和解協定內容屬實。
不過申請人張男是如何從107.29平方公尺得到已售出的130平方公尺房屋,王男又如何從張男手中買下這套房,法院方面是否做過調查,整個過程撲朔迷離。
劉女向記者喊冤:「為這事向法院申訴1年多都沒有結果,房子被佔用了。」如今向陽區法院也在4日上午主動聯繫劉女,由副院長和1名法官作出解釋,並承諾在10日內,即9月14日前給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