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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控人妻搞男友:偷吃病得不輕 亂發文下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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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不滿女子,控男友跟她劈腿。(示意圖/Pexels)

原PO不滿女子,控男友跟她劈腿。(示意圖/Pexels)

台南一名葉姓女子因為不爽已婚的A女,在臉書發文控訴,男友跟A女劈腿,還嗆「我男友多不好!我在想能她病得不輕了。」此話一出,讓葉女上了法院,法院依文字誹謗罪判葉女1萬元,服勞役10日。

判決書指出,葉女跟A女有糾紛,葉女在去年12月24日下午,在台南市住家用電腦開臉書發文,並發表「這個女人自己有婚姻卻又在外面偷吃!被他老公叫徵信社捉到!又私自常跟小王在連絡!他的小王就是我現在男友!私我!我男友多不好!我在想可能她病得不輕了!悲」A女在晚上看到貼文後,氣到提告葉女。

葉女坦承,她有張貼有A女個人頭像照片並發文。而A女報警時也有提供文章截圖照片。法官表示,看了葉女言論內容,難認涉及公益或出於善意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客觀上亦足使諸多不特定人得以瀏覽知悉,足以確定葉女犯行。

法官認為,葉女未以理性方式解決與告訴人間之糾紛,反張貼犯罪事實欄一所示之文字於臉書社群網站上,對A女名譽造成危害,且葉女無意願而迄未達成和解,尚未賠償A女所受損害,葉女犯後坦承犯行,兼衡她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素行、生活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判葉女依散布文字誹謗罪罰1萬元,如易服勞役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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