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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某大學爆霸凌「沒參加迎新遭恐嚇討債」 學校認:同學間互相約定

屏東 大學 體育系 罰金 霸凌
屏東一所大學被爆學長姐霸凌,強迫學弟妹繳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屏東一所大學被爆學長姐霸凌,強迫學弟妹繳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屏東一所大學的體育系被爆料,學生沒參加迎新,就必須繳罰金,若沒有繳就會一直累加,學長學弟制很重,遭到嚴重霸凌。對此,學校主任做出解釋,坦承確有其事,然而這樣的行為恐怕已經觸犯法律了。

一名媽媽向《ETtoday新聞雲》投訴,孩子被叫去練習跳舞,像是迎新不用繳錢,但沒去就要罰款,還有其他活動,若無法參加就要罰錢,沒有繳就會不斷增加。不僅如此,不繳罰款會被學長破口大罵,罵得很難聽,甚至是人身攻擊,因為開會或相關聚會規定禁止拿手機,也就沒有辦法錄音錄影。

這名媽媽得知此事情緒激動,因為孩子打工是夜班工作,根本沒時間參加迎新,感到十分委屈,「等於一個晚上的辛苦,都白費了」,同時質疑罰款的流向,系導師也在群組,卻不覺得有絲毫不妥,完全沒出聲指導,認為這樣的陋習該遏止。

學校體育系主任坦承確有其事。(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學校體育系主任坦承確有其事。(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針對爆料,學校體育系主任表示,罰款是大二同學之間相互約定,「講好第1次未到警告,第2次沒到就是罰款,一次罰100塊」,是全班事先約定好再公告,沒有人有異議,罰款會用在系出遊的補助上。至於霸凌,是過往的慣例,一直傳承下來,他們有提醒「只要不是出自於自願的,繳錢不是很好」,並承諾未來會從制度上改善,約束學長姐的言語或情緒霸凌。

對此,律師鄭瑞崙指出,同學間互相約定的罰款做法沒有相關法源依據,又因為未繳罰款言語霸凌,可能觸犯強制罪、恐嚇取財罪、公然侮辱罪、毀謗罪等刑責。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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