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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前議長郭信良涉索賄千萬 檢方偵結起訴下午說明
前台南市議長郭信良涉嫌索賄千餘萬元,遭台南地檢署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前台南市議長、現任議員郭信良涉嫌索賄千餘萬元等貪瀆弊案,7月初遭台南地檢署搜索偵辦,郭信良遭台南地院裁定收押禁見將屆滿2個月,台南地檢署今天偵結起訴郭信良,預定下午2時30說明。
郭信良遭檢舉,涉嫌在土地重劃案向業者索賄千餘萬元,台南地檢署蒐證1個多月,7月6日搜索郭信良服務處、住處及辦公室等10餘處地點,以郭信良、佃西里長高進見疑向某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索賄千萬元,認為郭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且有串證可能,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台南地院召開羈押庭時,經過6個多小時審理,郭與高兩人否認涉案,法官認為供述與卷內證物不相符,最終將郭與高進見里長2人均裁定羈押禁見。由於郭先遭羈押,今又被起訴,政界人士認為將牽動台南政治派系生態,對政壇夥伴陳亭妃來說頓失地方穿針引線的橋梁。
台南地檢署先前指出,本案為檢察長鍾和憲任職橋頭地方檢察署期間,經高雄市調查處以某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於辦理多起市地重劃案以虛增人頭地主方式,涉嫌詐欺等違法行為情資,報請該署指揮偵辦,鍾和憲指派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鄭子薇共同偵辦該案,今年5月3日指揮高雄市調查處等單位執行該弊案。
檢調初步查悉郭信良、高進見疑向某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收賄及藉勢藉端勒索1000餘萬元,惟因本案涉案人為前議長,且相關涉案人及犯罪地大多在台南地檢署轄區,台南與橋頭地檢署協調,請高雄市調查處就該案本署有管轄權部分另行報請台南地檢署偵辦,並隨即指派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維仁、檢察官林怡君及徐書翰共同組成專案小組持續偵辦。專案小組成員1個多月來蒐證及調取相關物證分析,7月6日上午執行搜索偵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