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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誦經2小時又性侵 狠夫虐妻致死高院二審判決出爐

性侵 毆打 凌虐 逼誦經 外遇 家暴 殺人罪 無期徒刑
妻子外遇狠夫狂毆凌虐致一屍兩命。(示意圖/取自Pexels)

妻子外遇狠夫狂毆凌虐致一屍兩命。(示意圖/取自Pexels)

桃園市李姓男子3年前認為妻子外遇並懷孕,將她全身脫光後性侵2次,並傳訊給妻子的外遇對象,嗆聲「你明天準備收屍」,還毆打凌虐3小時,妻子因傷重死亡,造成一屍兩命。一、二審均判李無期徒刑;高等法院更一審今依凌虐強制性交罪判李10年、殺人罪判14年徒刑,合併應執行23年徒刑,可上訴。

46歲的李男與小他8歲的妻子結婚10餘年,期間因感情不睦而分居,分別居住在桃園及雲林兩地。因李男懷疑妻子外遇,2021年6月11日以知曉妻子有外遇為由,要求妻子從雲林北上到他在桃園的租屋處談判,不料,當晚見面後,李男質問她有關外遇期間、對象及發生性行為次數等事情後,不顧妻子已懷孕5個月,竟逼她全身脫光,連續毆打及強制性交,並持手機拍攝、錄影其受傷畫面傳送給國外女網友觀看。此外,李男逼迫妻子說出外遇對象與聯絡電話,還用她的LINE帳號傳訊給對方嗆聲說「明天你準備收屍」等文字恐嚇,並喝令她立即查出外遇對象的住處,否則就會沒命。

隔天凌晨2點到5點間,李男命令鍾女誦經2小時,期間接續對她性侵2次。上午10時,李男認為妻子對外遇情節有所隱瞞,越想越生氣,又持打氣筒底座重擊她頭部至少3次,接著毆打她身體多處,前後約2小時,導致她頭部、身體多處受有嚴重傷害。下午3時,李男發現妻子倒臥在廁所,才緊急打119送醫搶救,並謊稱她自行跌倒,醫護人員將李妻到達醫院時已無呼吸心跳,因顱腦損傷、骨折出血及腦疝致中樞神經休克死亡。

李男應訊辯稱「因為她不願意和我離婚又外遇,我非常抓狂,腦袋一片空白,順手抓了東西,就往她頭部、身體打,沒想到她會死亡」,至於性交部分,是經過妻子同意的。委任律師主張李男是罹患「解離障礙」的精神病患者,案發時無法辨識行為違法和控制能力,是受精神病症影響,應依法減刑,但檢方查出李男犯案後,還錄下痛毆妻子與性侵畫面傳給女網友看,手法殘酷令人髮指,依殺人罪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

桃園地院審理認為,李男是因妻子外遇暴怒而殺人,並非計劃性犯罪,但犯罪後狡辯、避重就輕,依凌虐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判處無期徒刑。檢方和李男均不服一審判決,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審理認為,李男和委任律師雖辯稱李男是罹患「解離障礙」的精神病患者,案發時辯識能力顯著降低,經委託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對李男進行精神鑑定,並傳喚鑑定醫師出庭作證,認定李男犯案時未達到「因其精神障礙而導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其辨識行為能力降低」的程度,駁回上訴,仍判李男無期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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