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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豚灣戀人》童星殺人被通緝 死者母聞「判17年定讞」淚崩回一句
童星王欣逸等人因鬥毆殺人遭判刑定讞。(組合圖/翻攝YouTube、王欣逸臉書)
28歲童星王欣逸過去以偶像劇《海豚灣戀人》走紅,13歲更入圍金鐘獎,卻在國中誤入歧途,成為竹聯幫正堂成員,並於2012年的警方掃蕩行動中被捕,2016年7月涉入持刀鬥毆1死案件,遭判17年定讞。然而,王欣逸面對司法卻選擇未到案而遭通緝,死者母親更淚訴,案發至今對兒子的思念「對我來說是種折磨」。
判決書指出,王欣逸得知葉姓友人與另名李姓少年有爭執後,便持球棒、西瓜刀相挺幫報仇,一行人在蘆竹區某處找到李男與其3名友人後,隨即一陣狂毆猛砍,導致行動不便的曲姓少年腦部重創、氣血胸、肺穿刺,昏迷半年後仍不治身亡。
王欣逸一審就遭判15年徒刑、2名林姓共犯13年,另名陳姓女子共犯則無罪,並共須賠償356萬9305元。二審法院改判王欣逸17年、林泓嶸(原名林柏昌)15年、林致豪16年、陳露12年,且由於王欣逸二審期間棄保潛逃、從未到案,遭檢警通緝,法官因此拉長他的刑度。
案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法官維持二審判決,全案定讞。對於王欣逸等人遭判刑定讞,死者母親感謝法官替兒子還公道,但也透露案發至今,對兒子的思念總是無法止住,「對我來說是種折磨」。另此案除王欣逸外,王鳴逸也遭桃園地方法院通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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