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陸新訓中心掉槍!「玩具槍」貍貓換太子出包 指揮官、營連長5人下場曝
陸戰隊龍泉新訓中心去年高裝檢爆出真槍被掉包,後續檢方查出指揮官營長等明知掉槍卻買玩具槍貍貓換太子,將5人起訴。(圖/翻攝Google Map)
陸戰隊龍泉新訓中心去年3月間執行高裝檢時,稽核人員發現其中一把點45 手槍異常,經確認後為玩具槍,最後逐層通報到屏東地檢署,主官知悉槍枝遺失情況竟隱匿不報,離譜的是營長還要求幹部去購買玩具槍「貍貓換太子」。檢方今日偵結,依《遺失武器致生公眾與軍事危險罪》及《偽造文書》等罪,將潘姓指揮官等5人起訴、李姓輔導長等5人緩起訴處分。
起訴書指出,海軍陸戰隊龍泉新訓中心第二營去年3月間辦理教召,卻在前一個月整備階段,鄭姓教育班長遺失1把點45手槍,事後該營1名吳姓士官長發現槍枝短少通報給陳姓值星連長,再上報到林姓營長,林姓營長立即指示全營軍士官搜尋未果,而該起事件必須30分鐘內回報國防部列管還要記點,但潘姓指揮官知悉情況後選擇掩蓋。
事後,林姓營長和連長等5人共謀,由連長4人集資向生存遊戲店家購買相似的玩具槍,再利用電動研磨機磨去標語,又刻上裝備序號,趁著械彈清點機會,偷偷魚目混珠放入新訓中心第二營第五連之槍櫃內。
檢察官偵辦時,認定鄭姓班長已涉及《遺失武器致生公眾與軍事危險罪嫌》,潘姓指揮官及林姓營長涉及《對於軍事上之通報、報告不為傳達、報告罪嫌》;此外,林姓營長還一併涉及《公務員職務上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嫌》,其他人也涉及《偽造準公文書罪》及《職務上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都依法起訴。
另外,李姓、蘇姓輔導長、趙姓彈藥官、林姓後勤官、陳姓軍械士等5人,檢察官認為上級長官就武器遺失事件匿不通報,致以下各階軍職人員屈從配合,並非圖謀己利,且5人均無前科,犯後深表悔悟,且認為5人多年從軍,為國奉獻辛勞,亦不容忽略等生活、品行與一切情狀,予以緩起訴處分,提振士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