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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載人卻釀車禍骨折 駕駛被同學告還得付83萬元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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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載人卻釀車禍,駕駛遭告並須負擔80%責任。(示意圖/unsplash)

好心載人卻釀車禍,駕駛遭告並須負擔80%責任。(示意圖/unsplash)

好心載同學一程卻車禍受傷怎麼算?大陸河南日前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原先車主提出可以載同學前往市區,後卻因操作不當致使同學多處骨折,並鑑定為九級傷殘。同學認為車主應承擔自己的各項損失,但幾次協商仍然無果,只好告上法院,而最終車主則因「好意同乘」,能斟酌減輕20%賠償責任,判以人民幣19餘萬元(約新台幣83萬元)賠償金作結。

根據陸媒《河南日報》的報導,當時汪姓車主於駕車偶遇了李姓同學,得知其要前往市區,遂提出可以載他一程,而李姓同學也接受了汪姓車主的善意。沒想到的是,因為汪姓駕駛操作不當,意外造成了車禍,更讓坐在後排的李姓同學受了重傷。

報導指出,李姓同學身上多處骨折,被鑑定為九級傷殘,前後的住院治療費就超過人民幣6.8萬元(約新台幣29.7萬元),而李姓同學認為汪姓車主應負擔自己的各項損失,但兩人多次協商無果,李姓同學便告上了法院。

經過法院判決,汪姓車主應該負起全部責任,並賠償相應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等,但因汪姓車主當時是出於「好意同乘」,屬於互幫互助的傳統美德,並未向乘客收取費用,具有非法律約束性,因此得減輕20%責任,最終判處汪姓車主須賠償人民幣19餘萬元。一審結束後,汪姓車主不服提出上訴,而二審結果也仍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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