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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死囚釋憲求生失敗 大法官判決「連身條款」合憲

死囚 更二連身條款 重大連身條款 公平審判 釋憲
憲法法庭判決最高法院連身條款合憲,死囚暫時無法從釋憲案脫身。(圖/報系資料照)

憲法法庭判決最高法院連身條款合憲,死囚暫時無法從釋憲案脫身。(圖/報系資料照)

38名死囚中的35人,認為最高法院規定的:「更二連身條款」及「重大連身條款」違反公平審判等原則,聲請釋憲。司法院憲法法庭今天下午3時宣判,認定上述連身條款合憲,35名死囚無法從此次釋憲案脫身,也未能獲得重新審理的機會。

最高法院《刑事分案實施要點》規定,「原審更三審以上再行上訴之案件」及「重大刑事案件發回更審再行上訴案件」應由原承辦股辦理,即俗稱的「連身條款」。死囚黃春棋等35人,認為最高法院分案的連身條款違反憲法公平審判、審判獨立及平等原則等,陸續聲請釋憲。

由於總統蔡英文多次強調廢除死刑是普世價值,去年9月3日蔡英文出席「總統與高中生面對面論壇」,回應死刑存廢議題時聲稱,「無須依賴嚴厲的刑罰來嚇阻犯罪」,顯示她廢死立場不變。另外,許多主張廢死團體向來與執政的民進黨關係密切,釋憲結果出爐前,外界都十分懷疑這些因素是否會影響憲法裁判結果。

另外,由於法務部近年鮮少執行死刑,加上最高法院去年起開始不判死刑,形同實質廢死,名律師陳長文曾指出,倘蔡政府「有意」將「廢死」作為政策方針,就該開天窗說亮話,而非用暫緩執行死刑以拖待變!政府有責任向全民交代死刑存廢何去何從。1987年被綁架殺害男童陸正的爸爸陸晉德,也曾痛批法務部竟然拖2、30年,不執行最高法院定讞的案件,他斥責法務部「為什麼不執行死刑、阻擋死刑?」並強調:「我們老百姓不同意!」

台灣歷次民調皆有超過8成以上民眾反對廢死,加上去年8月22日台南員警曹瑞傑、凃明誠執勤時慘遭殺害,不但家屬悲痛不已,也讓全民義憤填膺。法界一度傳出大法官可能透過連身條款釋憲案替死囚解套,引發極大民怨,結果大法官還是認定連身條款合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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