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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1顆雞蛋砸到腦震盪 台女怒告求償對方135萬
一名男子慶生會拿雞蛋砸一名女子,沒想到對方竟因雞蛋出現外傷,就醫後更有腦震盪狀況,因此向男子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近期出現一起遭雞蛋砸傷提告的社會事件,一名謝姓女子前年參加義工團到花蓮的活動,晚會時謝女遭到一名陳姓男子拿雞蛋砸頭,原本只是餘興節目卻造成意外,謝女當下感到不適,就醫後發現有腦震盪與肌肉拉傷等狀況,因此向陳男提告刑事與民事告訴,求償135萬元。
根據判決書中指出,前年4月一個義工團到花蓮舉辦活動,晚間慶生會時,謝女遭到陳男拿雞蛋砸頭,沒想到樂極生悲,謝女頭部出現外傷並感到不適,就醫後發現還有腦震盪與肌肉拉傷問題,事後她向陳男提起民事、刑事訴訟。求償包含醫療費用6470元、車馬費1萬元、12個月不能工作之薪資72萬元(每月6萬元)、保健品5千元、看護費7日共14000元、精神賠償60萬元等,共135萬5470元。
花蓮地院根據謝女的傷勢診斷書,上面並未記載她因傷不能工作,且醫師也沒有寫出她有因傷需專人看護等需求,因此工作損失、看護費都不成立;醫療支出及保健品費用部分,因有收據佐證,因此認為請求有理由。至於60萬精神撫慰金部分,合議庭審酌以3萬元為合理價格,因此判決陳男須給付4萬1470元。刑事部分,陳男因傷害罪遭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繼續上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