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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找傳播妹不給錢 馬伕烙人狠砍「他肚破腸流慘死」!二審重判
1名19歲男子和友人到桃園汽車旅館開趴,卻因不願付錢給傳播妹遭馬伕報復狠砍,男子肚破腸流慘死,二審依《殺人罪》重判馬伕14年半。(示意圖/翻攝Pixabay)
新北市1名19歲李姓男子,2021年間與友人找傳播妹到桃園某汽車旅館開趴,結束後以「服務不好」為由,持刀逼迫傳播妹返還7千元費用,馬伕邱男得知後,隨即烙人對著李男等人一陣猛砍,李男被砍破肚皮臟器外露,在街頭捧著腸子等待救護車,送醫急救3天仍宣告不治。高等法院二審,今日依《殺人罪》重判邱男14年6月,傷害罪判5月徒刑,其餘共犯也分別判刑。
判決書指出, 2021年7月間李男與友人相約到桃園市中壢區某汽車旅館開趴,施用笑氣外,並從通訊軟體上找來傳播妹張女助興,開趴結束後,李男的友人以服務太差為由,要求張女交還7千塊費用,甚至還揮刀威脅,張女嚇得立即將錢丟下奪門而出,乘坐馬伕邱男的車輛離去。
邱男知曉「客人不給錢」後隨即烙人報復,找了10多人分持刀、棍回到汽車旅館圍砍李男等人,李男被邱男持西瓜刀砍破肚子、臟器外露,一度在街頭捧腸等待救護車,送醫急救3天仍不治身亡。
案發後,警方陸續逮捕邱男共11人到案,並於中壢一處產業道路起獲兇刀;檢方偵查後,將邱男依《殺人罪》起訴,其餘10人則依《傷害致死罪》起訴。一審將邱男重判有期徒刑15年,其餘眾人則分別遭判刑1年到拘役80日不等刑期。
上訴後,高院今改判邱男14年6月,《傷害罪》判5月徒刑,江男、盧男2人在一審均以《傷害罪》判刑10月,高院均改依《傷害致死罪》各判刑7年2月,其他被告判拘役50天至1年不等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