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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女童竟掏100元買雞排封口 最高院判狼師8月徒刑要坐牢
補習班狼師猥褻女童,最高法院判處狼師8月徒刑確定。(圖/翻攝網路)
補習班老師黃姓男子利用幫國小女學童上課機會,竟不顧師道、撫摸女童的胸部和大腿,事後給她100元買雞排,女童嚇得不願再去補習,全案才曝光。最高法院考量黃男坦承犯行,依對未滿14歲女子為猥褻行為罪,將黃男判處8月有期徒刑,全案定讞,黃男須入獄。
判決書指出,2020年4月18日下午,正值小學的學期中考前的週末,當時就讀小六的12歲女童,到補習班上課,黃男趁女童拿著測驗卷在補習班辦公室向他請益的機會,竟伸出狼爪,從她上衣下擺伸手進去,撫摸她的胸部,再摸她的大腿。
事後黃男給被害女童100元封口費,要她買雞排吃,但女童飽受驚嚇,同月23日向母親表明不願再去補習,母親察覺女兒有異樣,追問才知女兒被補教狼師非禮,憤而報警處理。
一審台北地院、二審高等法院皆認定黃男利用指導課業的機會,猥褻被害女童,嚴重影響女童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考量他坦承犯行,量處8月應入獄之刑,黃男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對於補習班狼師等問題,教育部曾指出,補習班老師採實名登記制,地方政府應以行政督導,要求補習班將教職員工名冊揭露於班內明顯處,並輔導短期補習班於日後對外招生或廣告時須以教師真實姓名揭露,以遏止使用別名之相關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