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心小孩沒人顧 剛出獄母親竟帶13歲女兒一起坐檯陪酒
剛出獄的母親竟帶13歲女兒一起坐檯陪酒。(示意圖/pixabay)
桃園一名剛出獄的母親,晚上會到小吃店坐檯陪酒,因為擔心2位年幼的女兒沒人照顧,所以選擇把女兒帶到工作場所,就近照料,未料小吃店負責人父女竟慫恿13歲的大女兒入坑,事後母親會知情,竟是因為看到女兒在同桌陪酒,雖然驚訝,但也沒反對。法院審理後,認為母親未盡保護子女責任,判4月徒刑,小吃店父女也各判4月,皆可易科罰金。
據判決書,該名母親因案服刑出監後,就到北部一家有坐檯陪酒的小吃店上班,賺取2小時300元之坐檯費,其工作時間是晚間8時至翌日上午6時,因為會徹夜工作,她擔心2位國中年紀的女兒沒人照顧,所以選擇把女兒帶到工作場所,就近照料。
未料小吃店負責人詹姓父女,竟趁該名母親在忙時,趁機慫恿13歲的大女兒入坑,起初母親並未得知,事後會知情竟是因為2人同桌陪酒,發現後,該名母親也未阻止,仍讓女兒繼續工作,女兒也都會把約2萬多元的坐檯費交給母親。
法院審理時,該名母親及小吃店的詹姓父女都辯稱小吃店並沒有陪酒服務,少女則表示自己有情緒問題,服藥治療後會亂說話,法院都未採信其說法。但在偵訊及警詢時,小吃店詹姓父女則是承認店內有坐檯和給付坐檯費,該名母親也稱自己是在同桌看到女兒後,才知女兒也入坑,而店內除了女兒外,還有更多未成年幼女。
此外在偵訊時,少女還說店內的臨檢幾乎都是草草帶過,警察簽一簽簿子就會離開,且臨檢時,包廂內的燈都會亮,未成年的少女看到後,就會第一個先閃。
法院認為,詹姓父女為了賺錢營利,容留未成年少女坐檯陪酒,該名母親除了沒有盡保護子女之責任,知道女兒陪酒後,也未反對,反而媒介女兒坐檯,此舉除了危害社會善良風俗,還會扭曲女兒價值觀,也不利女兒成長,審酌3人始終否認之行為,因而判3人4月徒刑,皆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