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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罪可入外役監?蔡清祥:吸毒、持毒才有機會

毒品罪 外役監 蔡清祥 吸毒 持毒
法務部長蔡清祥今日回應毒品犯可進外役監一事。(圖/報系資料照)

法務部長蔡清祥今日回應毒品犯可進外役監一事。(圖/報系資料照)

立法院臨時會7月31日三讀通過《外役監條例》修正案,未排除施用、持有毒品受刑人參與遴選,引發在野黨立委批評。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今(1日)說明,強調只有單純吸食及持有毒品的受刑人,符合一定條件才能到外役監,法務部有相相關戒癮的配套措施,至於製造、販賣或運輸毒品者,還是不能進外役監。

立法院7月31日三讀通過,提高外役監遴選門檻,需服刑3分之1以上,無涉及安全之虞等情形,才得參加遴選;另排除最輕本刑10年以上之重罪犯、詐欺集團成員等,同時增列淘汰條款。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質疑,「毒犯進入外役監,1個月可以放假2天回家吸毒,他戒得掉嗎?」另立委陳椒華則表示,「外役監條例、司法制度拿回民眾的信任恐還有一段路途」。面對立委質疑,蔡清祥今(1日)回應,《外役監條例》修正,只有單純吸食及持有毒品的毒品案受刑人,符合一定條件才能獲得外役監遴選資格到外役監,外役監服刑可以返家探視,但法務部會嚴加監控,返回監所一定要進行驗尿,如果有吸毒的陽性反應,會送回一般監所,並收回他的所有縮刑。

蔡清祥說,法務部是有配套措施,並不是所有的毒品犯都能進外役監,所以會有相關戒癮的配套措施,至於製造、販賣或運輸毒品的毒犯,還是排除外役監遴選資格,不能進外役監服刑。

關於立委對修法說重話,蔡清祥說,修法著重在吸食、持有毒品的毒品犯,要幫助他們戒癮治療,早日復歸社會,至於製造、販賣、運輸毒品還是排除進入到外役監,政府有配套措施,希望外界不要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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