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認定「確診者不能投票」違反比例原則 疾管署:尊重並感謝
監察院認定確診者無法投票有違比例原則,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表示「尊重並感謝」,將持續與中選會研討相關投票規定。(圖/疾管署提供)
去年11月26日是九合一大選,新冠肺炎確診者無法出門投票,引發爭議。監委紀惠容今天表示,該決策方式未符合最小侵害手段及比例原則,影響約6萬人,促請中選會和衛生福利部檢討改進。對於監察院提出的調查建議,衛福部疾病管制署表示「尊重並感謝」,一切努力只求能夠讓台灣相比世界各國,在經濟影響更小、傷害程度更低的情況下度過這次疫情。
監委指出,指揮中心與中選會當時稱囿於當時疫情變化甚劇,以及選務人力、量能不足,未能進行細緻地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操作,作成合乎國際人權規範之行政裁量,因此要求衛福部與中選會應鑒往知來,對未來類似案例應如何確保其投票權課題,同相關機關及早因應規劃。
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表示,目前相關防疫政策主要參考世界衛生組織和美國疾病管制局(CDC)相關指引,以非常嚴謹的科學及數據研究分析,滾動式調整防疫政策;疾管署非常尊重及感謝監察院的建議,將持續與中選會研討相關投票規定,若有需要修法也會積極進行。
疾管署表示,新冠肺炎為極其罕見的全球流行性百年大疫,相關防治工作幾無前例可循,我國防疫指揮中心自2020年初成立以來,迅速邀集相關領域頂尖專家學者,參酌世界衛生組織(WHO)、美國疾病管制中心等國際指引,持續改良防疫指引;一切努力只求能夠讓台灣相比世界各國經濟影響更小、傷害程度更低的情況下度過這次疫情。
疾管署表示,依去年九合一選舉時之防疫規定,為防治新冠肺炎疫情擴散,自行快篩陽性無須住院隔離個案,應在家隔離不可外出,經視訊診療由醫師通報確診後應在家進行居照護隔離,但並無進行電子圍籬管制。上述照護隔離政策係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44條第1項規定進行隔離,該通知書載明確診者隔離期間應遵守及注意事項,包含留在指定處所禁止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