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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大雅違建工廠惡火害2勇消殉職 負責人因這理由二審獲判緩刑

台中市 大雅區 違建工廠 大火 消防員 殉職 二審 緩刑
台中市大雅區違建工廠2019年10月發生大火,導致2名消防員不幸殉職,工廠負責人陳俊孚二審獲判緩刑。(圖/報系資料庫)

台中市大雅區違建工廠2019年10月發生大火,導致2名消防員不幸殉職,工廠負責人陳俊孚二審獲判緩刑。(圖/報系資料庫)

台中市大雅區2019年百慕達紙器違建工廠大火案,不幸造成台中市消防局特搜隊員謝志雄、張哲嘉英勇殉職,工廠負責人陳俊孚被控過失致死、違反消防法等罪嫌,一審時獲判2年6月徒刑,陳男上訴二審,合議庭認陳男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今日撤銷一審判決,改判2年徒刑,緩刑5年,支付公庫50萬元。

事件起因為2019年10月3日凌晨1時許,違規興建在農地上的百慕達紙器工廠,位於1樓作業區東北側牆面電線短路起火,因工廠內部推放許多紙製和塑膠類製品,火舌迅速燃燒,火勢之大連電動鐵捲門、鋼架烤浪板等皆變形塌陷,也導致入場救火的謝志雄、張哲嘉受到高溫休克而亡。

一審審理時,陳男坦承工廠是違章建築,但也辯稱是消防指揮錯誤,表示曾經委託水電工程安裝設消防安全設備,該設備業有定期維護,同時有指派員工接受相關消防安全訓練並取得安全執照,否認涉嫌公共危險、過失致死。

二審今日開合議庭宣判,合議庭表示,考量二審審理期間,陳男已與2名被害人的家屬達成和解,並將履行賠償金,被害人家屬也同意,在陳男履行賠償後,同意陳男宣告緩刑,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2年徒刑、緩刑5年;另因陳男設立違章工廠,造成公共危險危害,使消防員殉職,要求陳男須支付50萬元公益捐,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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