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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拒檢賓士車開槍害乘客身亡」警無罪 家屬不接受淚喊:他是善良好孩子
張員去年3月朝拒檢賓士車開槍,後座鍾姓乘客中槍身亡,法院今日判決認定張員無罪,鍾男家屬則對此結果難以接受。(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中和警分局中原派出所張姓員警去年3月執勤時,朝拒檢賓士車連開3槍,後座鍾姓男子頭部中彈身亡,張員也因此遭起訴,新北地院審理後,今日判決張員無罪,鍾男家屬則直呼難以接受,全案仍可上訴。
去年3月10日晚間,張員執勤時看見一輛賓士車懸掛偽造車牌,想上前臨檢對方卻加速逃逸,直到駕駛至中和景平路才受困車陣,而張員則朝賓士車連開3槍,後座的鍾男頭部中彈,送醫後宣告不治,新北地檢署認為有違比例原則,今年2月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張員起訴。
但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張員用槍時機,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相關規範,屬合理使用,是否會擊中被害人並非他在上述急迫情形下所能防免,而賓士車當時常是衝破車陣,張員則是在跑動中持槍射擊,已盡量朝下往輪胎處射擊,以期避開駕駛或乘客,認其已善盡注意義務,今日判決張員無罪。
鍾男家屬今日到庭聽判,對此結果難以接受,表示鍾男是一位孝順、有愛心且善解人意的好孩子,而他當天剛打完疫苗身體不適,但因是老闆邀約而不敢推辭,車上的其他人他也都不認識,沒想到吃消夜最終竟陷入死劫。
鍾男家屬認為張員開槍時機、開槍方法都已經嚴重逾越分界,且彈孔位置顯示每一槍都是朝人所開,並質問法官「今天所殺害的是你法官的小孩、或是你法官的親人,你這樣輕判你會接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