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重症數未明顯下降 公費抗病毒藥劑5度延長至8月底
為因應流感高峰期,疾管署21日宣布,會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至8月底。(圖/Pixabay)
近期社區A型流感病毒H1N1、H3N2共同流行,雖然類流感門急診就診人次下降中,但流感併發重症通報數未明顯下降。為因應流感高峰期,疾管署21日宣布,會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至8月底,本次延長至8月底為本(111)年度第5次延長,也是歷年第二長的擴大用藥期間。
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表示,自去年12月1日開始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原訂實施到今年3月31日,因疫情持續,今年4月至8月期間會逐月延長擴大條件。
疾管署統計,本流感季自去年10月1日起至今年7月17日,流感併發重症病例累計402例,包含239例A型H1N1、151例A型H3N2、5例A型未分型、7例B型,年齡層則以65歲以上長者佔5成為多,其中死亡85例,79%未接種本季流感疫苗,93%具慢性病史。而擴大對象使用量(盒),經統計,一盒一人份,2022年12月為10363盒,2023年1月到6月分別為16456盒、21034盒、24247盒、36641盒、66065盒、79317盒,逐月增加。
疾管署指出,目前我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配置於各縣市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有關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合約醫療機構名單及流感防治資訊,民眾可見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 或透過疾病管制署「流感防治一網通」網頁查詢https://antiflu.cdc.gov.tw,也可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洽詢。
疾管署也提醒民眾,如有類流感症狀,除可先用COVID-19家用快篩檢測外,如有危險徵兆(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經評估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疾管署也強調,不要忽視流感嚴重性,要等痊癒後再上班上學,以免病毒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