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時事
停車位被侵佔他留「紙條」警告 反遭對方控告恐嚇下場慘了
高雄男子因承租的停車位被佔,因此留紙條給對方,沒想到反遭控告恐嚇。(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高雄男子租停車位,但卻被一名張姓男子佔用,他因此留紙條告知對方,沒想到卻被對方認為是恐嚇警告,因此報警提告更被認定是觸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反被判處罰金,甚至還要得易服勞役。
據判決書指出,一名高雄男子承租了一個路邊空位當停車位,沒想到卻遭到一名張姓男子佔用多日,他只好留紙條告知對方,但用字遣詞卻讓對方心生恐懼,寫出「這車位是我租的,你要停也留一下電話,停二天了,將心比心,你沒心我也沒了,再一次就把你鎖起來」。
停到別人停車位的張姓男子看到紙條後,沒有因此趕快移走,反倒是心聲恐懼報警提告,法院傳喚租車位的鄧男,他雖然否認恐嚇,但法院認定字條內容以具有加害他人的恐嚇意味,因此認為鄧男「不思以理性、和平方式溝通,竟以上開字條內容恐嚇告訴人,使告訴人心生畏懼,精神上受有相當程度之痛苦,所為實有不該。」判罰他6000元台幣,並且得易服勞役。
判決在批踢踢上引發爭議,不少網友認為雖然寫這樣的紙條內容不妥,但原本就是停車位被侵占才會這樣,因此認為「法官在幫壞人」、「建議被告也可以求償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