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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定義模糊 須明確證據佐證方可定案
桃園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今年上半年對於性騷擾裁罰50件。(圖/中國時報賴佑維攝)
民眾遭遇性騷擾事件,除可向警方報案外,也可向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提出申訴,不過性騷擾定義模糊,一般都要有錄影或證人指證才易裁定成案。以目前實務案例分析以女性被害人居多,不過也有部分是男性被害人。
新竹縣政府社會處長陳欣怡表示,從今年上半年裁定性騷擾案13件分析,羞辱、貶抑、敵意或騷擾的言詞或態度有5件,跟蹤、尾隨的不受歡迎追求1件,毛手毛腳伸鹹豬手、掀裙子4件,偷窺偷拍2件,傳閱色情圖片或騷擾文字1件。
就裁定不成立案件型態分析,有被害人因妄想症等精神疾病因素,有的是握手互動認知不同,被害人感到被性騷。為女性提供服務的按摩店,男性按摩師手部接觸到部位被控性騷,有些申訴被害人無法指證行為人的身分。
新竹市2022年共受理97件性騷擾案,女性被害人有89人、男性8人,今年至目前共43女、7男。另,分析今年上半年個案申訴性騷行為以「偷襲」最多達14件,包括偷襲強吻、摸胸、襲臀、掀裙子。另外有傳色情圖片、文字6件,跟蹤6件,偷窺、偷拍3件,性語言汙辱3件。
不過由於舉證必須要有明確事證,例如錄影畫面或證人佐證,才有成案機率,民眾在遭遇性騷擾事件時,一定要在第一時間保存證據。
桃園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林燕婷表示,民眾申訴認定不成立,主要是證據佐證不足,如調閱監視器後可能因沒拍到或角度問題沒辦法認定,或甚至無監視器等。不過若當事人不服,也可以提起再申訴,就會經過審議程序並再檢視相關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