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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逼75歲妻「一周6次」…半夜挖起床要驗DNA 她受不了崩潰求離婚
法官判准離婚。(示意圖/Pakutaso)
台北一名75歲人妻因丈夫索求無度,一個禮拜要5、6次,不配合竟懷疑3個孩子非親生,因此怒提起離婚訴訟。法官審理後認為,2人長期分居狀況迄今毫無轉圜契機,婚姻因之產生裂痕直至難以回復等情狀判准離婚,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人妻主張,與丈夫於1971年結婚,2004年離婚,又於2011年5月再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妻子控訴,丈夫常年遊手好閒,自己一直忍讓度日,怎料到新冠肺炎爆發期間,丈夫因減少出門玩樂,竟要她配合行房,不配合就懷疑她的行為不檢點。
不僅如此,人妻表示,丈夫還常在深夜把她吵醒,懷疑子女非親生、要親子鑑定,讓她忍無可忍搬到妹妹家分居,並提出離婚訴求。
人夫則辯稱,自己並沒有不務正業、在外玩樂,另外,因有攝護腺肥大問題,已接受攝護腺切除手術,下體難以勃起無行房能力,因此妻子指控索求無度並非事實;他認為,夫妻相處難免有意見相左之時,不能因此逕認兩造關係已無可回復。
案件上訴至二審,從人夫與妹婿的對話錄音檔可以聽到,人夫提到,別人夫妻需要時讓一下或暗示一下就知道,但妻子不是,雖然沒有年輕時那樣,但有時他也是有需求。此外,人夫還說,「男人就是要直射才有快感,會有慾望啊,就是想要。」
法官審理後認為,人夫無意與妻子平等對待,且在相處過程中,無法同理體察對方意願,一味要求妻子配合行房,造成夫妻情感日漸消磨,又因先入為主認定妻子有對婚姻不忠情事,終致妻子無法再忍受屈辱而決意搬出共同住處,審酌2人長期分居狀況迄今毫無轉圜契機,婚姻因之產生裂痕直至難以回復等情狀判准離婚,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