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歲半#me too1/女童回家吐「老師摸屁屁」 幼兒園槓家長互告
台北驚傳幼兒園2歲半女童疑似遭性騷擾案,家長到婦幼隊備案提告,而幼兒園控訴遭誹謗,雙方互槓。(示意圖/本刊繪圖組)
#me too風暴燒不完,近日演藝圈幾乎每日一爆,從黃子佼、炎亞綸、NONO到黑人,受害女星、辣模、網紅紛紛站出來,沒想到台北市幼兒園也驚傳#me too案,主角竟竟2歲半女童,她告訴爸媽「老師摸屁屁」,幼兒園因此與家長槓上,互告《誹謗》與《性騷擾》,雙方鬧得水火不容,要在法庭上見真章。
本刊調查,這起疑似性騷案起因於2歲半女童送托3個月,某日回家告訴爸媽「被老師摸屁股」,家長一聽之下非常詫異,急向園方查證,但後續疑似與幼兒園溝通不良,幼兒園向派出所提告家長《誹謗》,家長則到婦幼隊提告《性騷擾》,並向相關單位檢舉幼兒園違法經營。
據了解,婦幼隊6月7日已至挨告的幼兒園執行搜索,扣回監視器主機等證物,正一一過濾、查證中,另外,依《兒少保護》案件處理流程也轉報教育局、衛生局等單位。7日下午教育局派人員進行稽查時也發現該幼兒園申請執照為文理短期補習班,但現場卻有2至6歲幼兒13名,等於是違法經營幼兒園,又衍生兒少不當對待案件,因此依《幼教法》第51條裁處18萬元罰鍰,另一併查獲該班共有3位教職員工未依法陳報,再裁處10萬元罰鍰。
此外,稽查時發現該補習班還涉及其他違法,包括擴充使用防空避難室、市招不符班名等事項,除命其限期改善,一併函請建管處及消防局了解。經查,稽查當天2名教育局人員遭該班負責人與其他教職員工多次咆哮、拍桌辱罵,言詞恐嚇,有妨礙查驗情況明確等情形,教育局認為已構成《妨害公務》,亦屬嚴重規避、妨礙及拒絕稽查,遂依《補教法第9條》處以10萬元罰鍰。由於相關處罰是一次一罰,還可以累計開罰,幼兒園直呼受不了要倒閉。
幼兒園發生疑似性騷擾案,但是0到6歲幼兒的老師都是女生,到底是誰伸鹹豬手性騷,抑或是烏龍事件,對此,幼兒園老闆不願多說,僅簡單回應「這個我們交給司法審判,家長是被告也有告我,雙方是這樣」;至於幼兒園違法申設遭連續開罰一事,他則說已提出申訴,「我們一切走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