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英為愛痴狂18年 被孩提醒要為自己活
胡文英遭渣夫瓜分財產,最後以一千多萬換得自由身。(圖/和展影視提供)
高點綜合台《震震有詞》將於今(6日)晚間播出「慣性背叛的渣還能要嗎?為愛委屈何時才能為自己活?」有美魔女之稱的胡文英有著凍齡外型,日前上節目分享結婚18年為愛瘋狂的事蹟,直到孩子們提醒要為自己活,才終於提出離婚。
她回想16歲時認識男友一路到25歲結婚、43歲離婚,「我婚後為愛瘋狂了十八年!」當年16歲的她與外型看似斯文羞怯的男友交往,「我們交往第一天就去摩鐵,他拿出鑽戒讓我戴上說著『從現在開始你就是我老婆』,兩人就此私定終身。」男方18歲時想創業向胡文英借了900萬,把男友視為終身伴侶的胡文英向母親開口借錢,聽得許聖梅說:「18歲太年輕了要借900萬這不合理,如果是我女兒提出,我會給男方9萬叫他離開。」胡文英20歲時跟著全家人移民澳洲,男友飛到澳洲將她帶回台灣,之後做融資將欠女方的債務還清後,在25歲那年兩人順利結婚。
交往9年,胡文英不僅一次親眼看到男友有暴力傾向,還曾因勸架而被男友甩在地上過,父母也覺得男方是不良少年想阻止他們繼續交往,胡文英說:「第一次給了他,覺得自己可以用愛感化他!」
婚後胡文英專心在家相夫教子,先生竟把公司秘書帶回家,還要她將秘書當作好姊妹般相處,她憤而上門抓姦還因此鬧上警局,之後先生寫了若再犯便賠償一億的悔過書,「當時東窗事發後,小三去了美國,以為沒了小三,竟然之後出現了小四。」
胡文英為了給孩子健全的家庭,始終相信先生會回心轉意,直到她去探望在國外求學的孩子們,孩子看她身形憔悴要她好好為自己活,最後才決定向渣夫提出離婚,沒想到對方竟先脫產後要來分她的財產,「最後我給他一千多萬換得自由身。」
律師簡大為表示:「夫妻沒簽分別財產制,離婚後的確要分對方一半,對方若脫產超過五年追不回來,也無法加回總財產計算。」但以胡文英的婚姻來看,如果是對方過錯比較多,法院判賠的金額會有所斟酌,相當有可能法院不會判給對方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