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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復合被打槍 她嗆要外流前女友「自慰片」下場慘了
林女求復合被拒,揚言外流前女友自慰片,被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示意圖/Pixabay)
苗栗縣27歲林姓女子與陳女為前伴侶關係,分手後示好求復合,不料卻遭到陳姓前女友拒絕,林女惱羞成怒竟傳訊息揚言要外流對方的自慰影片,還嗆聲「別逼我曝光妳」,令陳女不寒而慄,忍不住報案,苗栗地院審理後,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將林女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根據檢方調查,林女因向陳女要求復合被拒,竟於2022年8月22日傳訊息恐嚇陳女,「明天我若沒有看到妳的回應跟錢,自X影片先來一段,叫X收好喔,很精彩」、「您的副本正在製作中」、「請獨立自主喔,時間拖越久,我玩的東西越多」、「是妳作賤妳自己再來酸我別逼我曝光妳」等,陳女見到訊息後心生畏懼決定報案,檢方偵結後,依恐嚇罪嫌將她起訴。
苗栗地方法院勘驗各項事證表示,林女與陳女有感情糾紛,林女坦承有傳訊息給陳女,但辯稱並沒有陳女的自慰影片,並表示「只是情緒失控要陳女出來面對我」,陳女有跟林女說過她曾經拍過性愛照片,法院認為林女未能控制自己情緒,而犯下恐嚇罪行,審酌林女犯後坦承犯行,未與陳女達成和解,最後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林女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