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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少女「熱心」散播玻璃渣糖果假消息 法官認她被騙裁定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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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姓少女在今年4月PO文,表示高雄小港區動漫活動有人發放內含玻璃渣的詭異糖果,然經警方調查後為假消息。(圖/報系資料照)

范姓少女在今年4月PO文,表示高雄小港區動漫活動有人發放內含玻璃渣的詭異糖果,然經警方調查後為假消息。(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小港區社教館於今年4月底舉辦動漫活動,范姓少女於網路上PO文表示有陌生男子在現場發送內含玻璃渣的詭異糖果,經警方調查後證實為謠言,少女被依散布謠言移送裁處。不過,法官依相關證據認定少女未成年,判斷假訊息的能力和經驗不足,因此裁定不罰。

判決指出,范姓少女參加完活動返家後,在臉書PO文寫道:「各位注意一下,剛剛有一個人拿著一大桶糖果看到人就發這個糖果,但我們發現他是有重新燙回去的痕跡(銀色的地方原本是可以剝開的),所以想請大家注意一下....更新主辦方說糖裡有玻璃渣,已經有人吃了進醫院了」。

經警方調查後,證實此文為假消息,而范姓少女遭約談後也坦承這只是朋友間的玩笑,自己並沒有任何不法意圖。不過由於散布謠言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加上一度造成民眾恐慌,警方訊後仍依法將少女函送裁罰。

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時,少女表示自己有聽到廣播要大家小心糖果裡的璃碎渣,加上朋友惡作劇欺騙她有人因吃到玻璃渣而送醫,才會上網提醒民眾小心,絕對沒有故意騙人、製造恐慌的意圖。

法官認為,在少女PO文之前,網路上的確還有另一篇文章提到,有人拆檢到內含有碎玻璃的糖果,由於少女還未成年,對真假訊息判斷的識讀能力仍不足,加上她相信友人,不知道自己散布的其實是不實消息,不構成社維法要件,因此裁定不罰,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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