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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亞綸被限制出境、出海恐被關? 律師分析認為:檢方恐掌握巨大證據
炎亞綸遭檢方大動作搜索並限制出海出境,律師認為恐是檢方掌握更多重要證據了。(圖/翻攝自炎亞綸、耀樂臉書)
藝人炎亞綸遭前男友控訴拍攝未成年性愛影片甚至外流,3日他的住所遭到檢警搜索,電腦與文件資料都遭到帶回,晚間士林地檢署複訊後認定他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諭令50萬元交保,更限制出境、出海。就有律師分析此案,認為檢方大動作搜索,一定是有更多證據出現,且如今限制出境出海,解釋他可能被判有罪的機率。
執業律師蘇文俊在臉書粉專分析炎亞綸被檢調搜索,他認為對於搜索刑事訴訟法並沒有限制什麼罪名才能發動,而是有無必要性,可以簡單理解為有無需要扣押作為證據的物品(當然小罪比較不會搜索)。其次,會需要搜索扣押的物品,一般認為是證據可能有外洩、湮滅等可能性,才會突然發動搜索,讓被告無法提前防範。
他認為本案件是涉及兒少性剝削條例,應該是為了防止外洩或滅證,所以突然發動搜索。初步判斷耀樂應該提供了一定的證據,證明炎P手上持有這些影片。
至於高額交保又限制出境,他也認為案件的被告如果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逃亡、重罪或湮滅證據的可能時,就會符合收押的要件,但是檢察官或法院還是會依據有無必要性,來決定是否交保或聲請羈押(羈押)。
必要性的判斷在於,就算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或滅證的可能,但是不是沒有收押就不能進行後面程序。簡單說,就是沒有收押後面法律程序就走不下去了,例如證據被消滅或人直接溜走。初步判定應該是有一定證據證明偷拍,但因為已經扣押相關證據,不會有湮滅的問題,且炎P為知名人物,逃亡機率相對不大,但不能排除此種,因此命五十萬交保,並且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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