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柬埔寨第二波起訴 主嫌藍道、派出所長、律師等8人最重處無期
士林地檢署第二波起訴台版柬埔寨案,主嫌「藍道」杜承哲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台版柬埔寨案」造成3人死亡、不法獲利4億元,士林地檢署去年底偵結起訴29名被告,今天第二波偵結,主嫌綽號「藍道」杜承哲、「西利雅」洪俊杰、薛隆廷、王姓被告等6人,涉嫌私行拘禁致死、洗錢等罪,其中私行拘禁致死罪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北市寧夏分局派出所所長葉育忻涉嫌收賄、洩密、偽造公文書等罪,律師陳士綱則涉嫌洩密、洗錢等犯罪,將8人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藍道」杜承哲的同夥去年落網,杜卻另起爐灶,與境外詐欺機房合作,持續以「投資詐騙」技倆行騙國人,並四處蒐集人頭帳戶,成立轉帳水房,購買虛擬貨幣泰達幣再移至境外,製做金流斷點洗錢。期間前寧夏所長葉育忻陸續收藍道的賄款,包括現金200萬元、價值約220萬元賓士車1輛、價值約109萬4044元泰達幣33504顆,做為洩漏個資、打詐專案情資的對價,且製作不實「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交保單」,供「藍道」等人向境外詐欺機房行使。
律師陳士綱則利用身為主持律師地位,將業務上知悉偵查內容洩漏給「藍道」,使「藍道」得以事先勾串本案共犯、證人及逃避檢警追緝,陳士綱並在「台版柬埔寨」案於去年11月經士檢查獲後,旋即成立建設公司籌備處,並將詐騙集團匯入其虛擬貨幣錢包內之鉅額詐騙款項,泰達幣247123.81顆,迅速轉匯至該建設公司籌備處帳戶內而為洗錢犯罪牟取暴利。
由於本案適用《國民法官法》規定,所以士檢偵辦之初啟動偵訴合一專組聯繫機制,由偵查組及公訴組檢察官共同組成國法案件專案小組,就不同被告罪責、科刑、從刑及保安處分、書類撰寫、證據開示、強制處分、行政流程等逐一分析、討論,以確保全案蒐證完整,將依《國民法官法》程序起訴範圍,限定在私刑拘禁致死罪及與其密不可分且屬裁判上一罪關係之犯行,其餘犯罪部分則依通常訴訟程序提起公訴。
本案詐團以股票名嘴為幌子,吸引投資者下載APP,並綁定人頭帳戶,將詐騙所得以虛擬貨幣洗錢,一個月內就有246人被騙,詐騙金額3億9667萬多元,另以高薪徵才名義誘騙61人當人頭帳戶,卻予以囚禁凌虐,造成3人死亡。本案由主任檢察官曾揚嶺、檢察官江玟萱指揮檢察事務官、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參與協助的警政署政風室組成專案小組,檢警協力共同偵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