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輾斃路倒快車道醉漢 小黃司機被判4月

計程車司機 醉漢 路倒 高雄
高雄陳姓計程車司機雨夜不慎輾斃酒醉路倒的吳姓男子,高雄地院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他4月、緩刑2年,可上訴。(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陳姓計程車司機雨夜不慎輾斃酒醉路倒的吳姓男子,高雄地院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他4月、緩刑2年,可上訴。(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陳姓計程車司機凌晨3點多開車行經中華二路,疑似雨天視線不佳,直接輾過醉倒在快車道上的吳姓男子,吳男當場爆頭慘死。高雄地院法官認為,死亡的吳男酒醉路倒是主因,但陳男也有過失,最後仍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他4月、緩刑2年,可上訴。

去年7月4日凌晨3點多,陳男冒雨行經三民區中華二路、由南向北行駛,發現車輪突然輾過異物,明顯「匡噹」一聲,陳男立即停車查看,發現車後一名男子倒臥血泊之中,趕緊打119通報搶救,但吳男頭顱被車輪直接輾爆,全身也有多處挫傷,救護車趕到現場時,吳男已無生命跡象,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

法醫驗屍,發現吳男血液檢出酒精濃度值245mg/dl,事發當時明顯已酒醉,左右肋骨多處骨折、顱骨骨折,導致低血容性休克及顱腦損傷。

車禍鑑定報告顯示,案發當時天氣雨、夜間有照明、柏油路面濕潤、無缺陷、無障礙物、視距良好,陳男沒注意到吳男躺臥在快車道上,須負過失責任。但吳男夜間醉倒在快車道上,為肇事主因。

陳男事後坦承犯行,也願意和吳男家屬和解,法官考量他已有悔意且無前科,事後應有所警惕,最後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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