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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不論遠近停讓行人」爆民怨 警政署、交通部重議結果出爐
交通部與警政署今日重新討論路口停讓行人執法標準(圖/報系資料照片)
「路口不停讓行人」政策折返跑?今年5月上旬全國「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登場,警政署以「車頭距離斑馬線上行人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做為取締基準;6月21日警政署又宣布6月30日起「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引爆民怨;今(26)日傍晚警政署與交通部重新討論,據了解,會中認為開罰金額已提高,決議維持現行標準,車輛與行人間隔約3公尺須停讓。
為了擺脫「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推動修法提高未停讓行人罰鍰,立法院4月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6月30日起汽機車駕駛人不禮讓行人從原本最高可罰3600元增至6000元,違者還要接受道安講習。
5月2日全國「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登場,警政署以「車頭距離斑馬線上行人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做為取締基準;但警政署上周三公布新的取締標準:「只要行人站上斑馬線,不論遠近,駕駛都須停讓」,遭批太過嚴苛,交通部長王國材緊急喊停。
今日下午警政署、交通部與學者專家等重新討論,據了解,會中認為開罰金額已提高,決議維持現行標準,車輛與行人間隔約3公尺須停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