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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4點回應打詐不力 劍青檢改痛批:甩鍋、沒有具體方案

金管會 詐騙 劍青檢改 最高檢察署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孟珊痛批行政院推出打詐國家隊1.5,根本是國家級詐騙。(圖/讀者提供)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孟珊痛批行政院推出打詐國家隊1.5,根本是國家級詐騙。(圖/讀者提供)

劍青檢改與最高檢察署17日舉辦「前線檢察官打詐實務與防詐策進研討會」,與會檢察官痛批行政院的「打詐國家隊1.5」,根本是國家級詐騙,質疑金管會等行政院所屬部會推諉卸責,金管會提出4點說明,表示未來會持續與執法機關密切配合,共同精進防制詐騙措施。劍青檢改則認為,沒有看到金管會提出積極方案,恐怕再拖下去,詐騙將會愈演愈烈。

金管會指出,曾涉及人頭帳戶案件經通報為警示帳戶者,銀行依規定應拒絕其開戶申請,法令已訂定高風險客戶的強化審查措施,包括應加強確認客戶身分等機制,未來持續強化對銀行督導。劍青檢改反問:還要「督導」甚麼?可以不要等未來嗎?目前各家銀行拒絕開戶的執行現況為何?如果詐騙犯改向別家銀行開戶,別家銀行也會拒絕嗎?請問執行情形又是如何?大家都已經忍無可忍,可以不要再拖了嗎?

其次,對於遭詐騙集團利用不法取得的個資冒開電支帳戶,金管會表示去年已請銀行公會強化確認使用者本人的金融支付工具,增加驗證使用者開立存款帳戶或信用卡原留手機門號機制,所有電子支付機構均已完成調整。劍青檢改指出,金管會的驗證機制,並沒有杜絕冒名申辦問題,建議增加驗證:申請人手持身分證及載明申請目的的白紙拍照上傳的機制。但金管會一拖再拖,幫助詐欺,請行政院促請金管會落實。

對於第三方支付問題,金管會表示將持續督導銀行落實業者申請虛擬帳號服務的審核規定,銀行公會已研訂強化客戶身分審查措施,以及評估該類客戶對洗錢防制法遵情形等,持續精進管控措施。劍青檢改認為,上萬家第三方平台業者開設毫無限制,他們分別跟銀行簽訂了數萬個交易契約,成為中介商,然後又跟數十萬家商號、企業社或遊戲點數商簽約交易,每日產生數十萬個虛擬帳號代收代付。第三方支付平台業者應採取申設特許制,非如此無以挽救。

至於虛擬貨幣監理問題,金管會認為自然人業者應依《商業登記法》及《稅籍登記規則》相關規定,辦理商業登記及稅籍登記,並遵循《洗錢防制法》等規定。尚未完成洗錢防制法遵聲明而以虛擬通貨活動為業者,自屬違法。劍青檢改認為金管會在甩鍋,因為《商業登記法》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稅籍登記規則》的主管機關是「財政部」。所以金管會是在說,個人幣商應該由經濟部和財政部去管,所以金管會還是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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