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遭「摸胸性騷」…閨密挺尪反嗆絕交 呂秋遠列10重點:有2句話很侮辱人
呂秋遠分享有位尊敬的大姐也向他透露被性騷。(示意圖/CTWANT資料照)
性騷擾醜聞連環爆,不少人都勇敢站出來為自己發聲。律師呂秋遠針對性騷擾列出10項直言,很遺憾的,台灣在性別平等的道路上,確實還有很長的道路要走。
呂秋遠在臉書表示,有位很尊敬的大姐告訴他,去年年底去認識10幾年的閨密家吃飯,結果遭閨密的老公性騷擾。大姐透露,事發當天,閨密老公突然在下樓時從後面抱住她,接著手竟伸進內衣裡摸她的胸部,「我用力掙脫他,很驚慌的問他,他到底在做甚麼!他說,他喜歡我很久了,他老婆不知道,當下我們僵持了幾分鐘。這時候,我老公的車也來了,我就趕緊上車。」
大姐表示,不敢跟老公說,之後也不敢跟閨密聯繫,後來閨密主動聯繫邀請去她家,「我沒去,然後突然就情緒崩潰了,一直都電話裡哭,什麼都說不出口,她好像知道發生什麼事,也沒有說話……幾天後,她打了電話給我,對我抱怨她老公。她說,當天她問他,究竟有沒有對我動手動腳,他很生氣,而且說都是我勾引他。」
大姐指出,閨密也認為她的老公是慣犯,卻仍希望她能原諒她的老公;不僅如此,閨密更表明,如果之後要對簿公堂,是不會支持她的,雙方也不會再是朋友,讓她相當憤怒。大姐說,「我已經不要這個朋友了,而且,我決定公開站出來,我要跟我們身邊的朋友講這件事,讓這件事可以公開,而且,即使被她老公告妨害名譽,我也甘願。」
呂秋遠聽完後霸氣回,如果對方真的提告,自己會幫忙辯護。此外,呂秋遠也針對性騷擾列出10項應理解的重點:
一、性騷擾與性侵害的發生,與年齡、長相、個性、穿著都無關,請不要用各種方式糟蹋被害人,例如「長這樣、年紀這麼大,誰想騷擾你」之類的風言涼語,這很惡劣。
二、被害人沒有當場報案,有很多原因與考量,司法上也確實會將這一點列入考慮。但是,請不要把「為什麼不尋求司法協助」,跟「可見是價錢談不好」連結在一起,這很侮辱人。
三、如果被害人不願意參與性平機制,不是因為心虛,不是因為沒證據,可能是因為重複陳述、並且要走流程,真的很辛苦,很多時候,不是「我們不要算了,好不好」就可以解決的,而是她必須要很勇敢、很勇敢,才能走出這一步。
四、性騷擾的舉證很不容易,但因為通常是慣犯。姑息這一次,肯定會有下一次。所以,這次沒有辦法舉證,也會有其他人舉證。
五、嫌犯身邊的人,一定知道怎麼回事,但是,基於種種原因,他們可能會袒護這個人,別因為這樣對人性失望,因為這才是真正的人性。
六、關於性騷擾等犯罪,我們需要做的是更廣泛的性別平等教育,以及更周密的性平申訴管道與程序,能夠保護被害人。
七、當同事或下屬反映自己不愉快的經驗,我們需要做的是聆聽、信任、陪伴與支持,如果是主管,那麼更應該挺身而出,協助被害人做些什麼。
八、質疑當事人的動機,不會讓事情更好。如果受害人願意自己公布所有的情節,肯定是拿命來換,不需要去要求所謂「完美的被害人」。
九、加害人會不會被誤會?當然也會有這種情況。但是什麼話不該說、什麼事不能做,自己也可以檢討,而不是急著澄清對方有陰謀,要毀掉誰。
十、除了極少數的情況外,多數被騷擾的人,其實都可以分得清楚,什麼是騷擾,什麼是無心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