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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旬婦自薦女友遭拒 假扮正妹坑殺富商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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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慘遭婦人設局以正妹詐騙200萬,台北地檢署查出真相將婦人依法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富商慘遭婦人設局以正妹詐騙200萬,台北地檢署查出真相將婦人依法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50歲李姓離婚婦人欲與富商交往被拒,竟佯稱要介紹正妹給富商認識,並出示正妹照片,而富商中計展開追求,居然在8個月付出200多萬元,卻連正妹的面都沒見過,富商終於懷疑並查知李婦找前夫、兒子、妹妹聯手詐騙,憤而提告;台北地檢署查出,該名假正妹的手機、帳戶都登記李婦名下,今依詐欺罪嫌起訴李婦,至於李婦的前夫、兒子及妹妹因罪證不足,均不起訴。

根據檢方調查,被害富商是因業務關係認識李婦兒子,言談間不經意透露自己雖然事業有成,但感情空虛,想徵女友發展感情,他可每月提供金援,而李婦兒子告知母親後,已離婚的李婦一時心動,遂向富商毛遂自薦,但富商認李婦年紀大了他快10歲,且長相不符要求而直接拒絕。

李婦隨後上網下載正妹照片,再申辦通訊軟體帳號,轉身成為媒婆,向富商推薦正妹,推銷正妹條件好,適合富商需求。

富商看到正妹的照片,一見鍾情,便與正妹透過通訊軟體對話談心,之後正妹提及想資助弟弟遊學、父親生病住院、遇到車禍意外,有金錢需求,富商不疑有他,立即匯款或拿現金給正妹朋友,再轉交給正妹。

富商從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間,前後付出200多萬元,卻從沒見過心儀的正妹一面,富商產生懷疑後,追查發現他付出的錢分別匯進李婦、李婦妹妹的帳戶,甚至跟富商拿現金的人,也正是李婦的前夫,至於和他通話交往的正妹,很可能是李婦的妹妹,因此控告李婦及她前夫、兒子、妹妹4人涉嫌共同設局詐欺。

檢方調查時,李婦否認詐騙,堅稱確有該名正妹,只是本人不上相,沒有照片好看,而且不知道什麼原因,突然聯絡不上她,無法請她出庭作證。但檢方依據正妹的LINE帳號綁定在李婦名下手機門號,富商金流匯入李婦帳戶,不採信李婦說法,依詐欺罪嫌起訴李婦。

至於李婦的3名家人,檢方認為李婦的兒子只是轉介雙方認識,李婦前夫是被要求幫忙去取款,無法證明他與李婦合謀行騙,另李婦妹妹是否曾假冒正妹和富商通話,亦無具體事證證明,因此將3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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