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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搞上前男友互傳訊:這次要吃事後? 夫求償200萬卻因「這點」遭駁回

人妻 前男友 訊息 事後藥 人夫 時效 提告
人妻跟警察前男友死灰復燃。(示意圖/Pexels)

人妻跟警察前男友死灰復燃。(示意圖/Pexels)

台中一名徐姓人妻跟警察鄭姓前男友死灰復燃,2人還一起去相約出遊、開房間,互相傳訊息說,「我想你欸,你比我老公更像老公」、「這次你要吃事後」等話,人夫王男憤而提告,向鄭男求償200萬,不料超過2時效,遭法官駁回。

判決書指出,王男跟徐妻在2017年11月底結婚,隔年8月初離婚。而鄭男是徐妻的前男友,明知道她有家庭,還在2018年6月1日至8月2日期間,和徐妻相約出遊,同住旅館房間,而且還有親密對話,逾越一般男女正常往來,所以王男才要離婚,因為鄭男的不當交往行為,侵害到他的配偶權,他提告求償200萬元。

王男指出,徐妻跟鄭男還互傳鹹濕簡訊,「我想你欸,你比我老公更像老公」、「那妳快啊,離一離,我要娶起來」、「這次你要吃事後」、「因為前要mc來第一天才能吃第2顆」、「所以我要戴的意思」等話。

鄭男辯稱,他否認王男提出的LINE對話,因為看不來是誰在對話,對話時間點也不明,內容沒侵害配偶權,他也沒有不正當的男女交往行為,沒侵害到王男的配偶權,而如果王男在2018年9月7就知道此事,延到去年12月11日才提起訴訟,已經過了2年。

法官認為,LINE對話截圖是從徐妻的手機翻拍的,而對話人的暱稱,和大頭貼均相同,對話內容還有「一般市區的人民保母沒有跟我一樣好的」、「警察搬貨?」等話,而再依宅急便單據截圖和徐妻的合照截圖,可以認為是本人。

法官說明,鄭男說要等徐妻離婚再跟她結婚,承諾會照顧其母女,女方也有表示很想念鄭男,一起討論服用事後避孕藥、戴保險套與性交行為等有關話題,可以判定鄭男逾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破壞夫妻間共同生活的圓滿。

不過,法官表示,王男就鄭男在2018年6月間的侵權行為,要求賠償,但已經超過2年時效,所以駁回他的告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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