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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老婆閨密出軌…人夫找她討「封口費」還連要3次 下場出爐

閨密 出軌 恐嚇 封口費 高雄高分院
(示意圖/Pixabay)

(示意圖/Pixabay)

一名蔡姓男子得知妻子閨密出軌,竟揚言自己手握不倫證據,要求對方付錢封口,陸續得手103萬元,不料他食髓知味,再度獅子大開口索討65萬元。被害人無力支付,無奈之下只好報警處理。案經法院審理,蔡男被依2個恐嚇取財、1個恐嚇取財未遂罪合併判處8月徒刑;蔡男不服上訴,遭高雄高分院駁回。

判決書指出,蔡男因配偶結識被害人A女,某天意外得知A女有婚外情,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恐嚇取財之各別犯意,揚言公開對方外遇證據及私密影片,先後要求A女支付3萬5000元、100萬元之封口費;蔡男得手103萬餘元後,又於111年6月21日開口索討65萬元,遭A女報警處理。

橋頭地院審酌,被告持A女之隱私為把柄,先後以言語及傳送文字訊息之方式恫嚇,向告訴人索討財物,致女方心生畏懼,兼衡其前無任何犯罪紀錄,犯後坦承犯行,並稱有意願賠償告訴人等情狀,依恐嚇取財、恐嚇取財未遂等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8月。蔡男不服上訴,認為一審量刑過重,希望予以緩刑。

高雄高分院認定,被告聲稱其因不堪家庭經濟重擔才犯案,然而他首次得手3萬5000元之2日後,旋另起犯意高額索求100萬元之鉅款,且連續得手後猶未知止,復另於10餘日後再起犯意,一次索求65萬元之非微款項,已顯逾維持一家基本生計之所需,原審量刑並無違反比例原則,駁回蔡男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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