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非法吸金超過60億 台日夫妻檔二審仍重判
台籍男子徐明賢與他的日本太太安土美津子成立天訊、極訊王等公司,被控以租售視訊電話、平板電腦為幌子,8年間非法吸金60億多元,台灣高等法院各依判刑12年2月、12年。(圖/報系資料照)
台籍男子徐明賢與他的日本太太安土美津子成立天訊、極訊王等公司,被控以租售視訊電話、平板電腦為幌子,8年間非法吸金60億多元,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刑度,將2人各依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判刑12年2月、12年,未扣案犯罪所得21億多元沒收並追徵,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徐明賢與妻子成立日訊、極訊王等公司,自2012年起對外招攬投資人,推銷公司開發的視訊電話,以每6台一組的視訊電話向投資人收取「租售費」,並承諾每月給予6000元租金,3年期滿後由公司回收。
徐等人對外宣稱,依照公司規則投資穩賺不賠,第1組租售費14萬7000元,投資報酬率15.6%,第二組起12萬7000元,投報率23.4%,若招攬及銷售達目標,可依序晉升主任、襄理、經理,分別享有12萬4000元、12萬元、11萬4000元優惠價,投報率分別為24.7%、26.7%、29.8%。
徐等人名義上是銷售視訊電話,實則經營類似「老鼠會」組織吸金,2020年更另推平板電腦銷售轉投租投資方案,後來開始付不出承諾的租金,一度調降保證租金,但投報率仍遠高於銀行存款利率1%。
檢方認定,徐明賢夫婦的公司從2012年7月起至2020年9月間,總共招攬2676人名會員,共吸金60億4919萬元,其他被起訴的高層,吸金最多者金額達8783萬餘元,最少者也有355萬餘元。
高院審酌徐明賢2人吸收資金高達60億5227萬9000元,終致眾多投資人在反覆參與投資後血本無歸,提出告訴者多達900多人,其2人所為已嚴重破壞金融秩序,所生損害甚為重大,各重判12年2月及1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