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修將打死女友加重判刑「二審洩特殊性癖」 證人爆:前晚找我玩3P
「76行者」遺體修復團隊前總召陳修將。(圖/報系資料照)
「76行者」遺體修復團隊前總召陳修將,2021年間懷疑22歲胡姓女友在外另結新歡,在汽車旅館將胡女打死,一審遭依傷害致死罪判刑9年6月;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原審量刑過輕,23日改判10年10月。證人黃男透露,陳男曾在案發前約他和胡女玩3P,離開時女方都很正常,不料隔天就發生命案。
二審判決書指出,被告於110年10月15日凌晨2時許,在汽車旅館112號房內,發現被害人呼吸困難、身體出現異狀,遂聯絡同事杜男,於同日凌晨2時32分許,將被害人送往彰化醫院急救,惟被害人到醫院前已無呼吸心跳,經急救無效後宣告死亡,業據被告陳述明確,並經證人杜男、黃男分別證述無誤。
檢警查出,陳男與胡女於110年10月8日入住汽車旅館後,原住宿111號房,後改217、207號房,同年月12日再改住宿112號房,2人曾於翌日下午2時19分外出,同日下午3時30分許返回,之後被害人即未再離開112號房,另於13日晚間7時30分許,黃男單獨進入112號房,迄10月14日零時38分許離開,此後即無第三人進入房間。
黃男證稱,自己當時受邀與陳男、胡女進行3P性行為,始進入112號房,過程中2人均無異常,雖因燈光昏暗,不清楚被害人身上有何傷勢,然摸其身體並無腫脹之處,神情、情緒均屬正常;不僅如此,黃男也證實,3人搞3P時,陳修將有施用毒品。根據警方採驗結果,陳男被驗出搖頭丸、大麻等毒品反應。
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為,陳男直至二審期間猶仍否認犯行,亦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賠償告訴人,其犯後態度實屬不佳,原審僅量處被告有期徒刑9年6月,相較正值青春年華之被害人死亡之結果、為人母之告訴人終生需承受其女往生之劇痛,其量刑應嫌過輕,因此加重改判10年10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