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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招桃花除祖靈!宮廟男:我學佛的,X進去有好處 女大生傻傻被玩殘

祖先靈 招桃花 宮廟 學佛
詹男被判3個月有期徒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報系資料照)

詹男被判3個月有期徒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報系資料照)

彰化一名詹姓男子在聊天室認識了女大生小玲(化名),得知對方為情所困,竟謊稱家裡是宮廟,能夠幫忙去除前男友祖先靈、招桃花等,並收取1萬1000元,最後還騙女大生去開房間;他噁稱,「我學佛的!射進去對你有好處的。」彰化地院審理後,依詐欺取財罪判3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3萬元。

判決書指出,詹男2018年12月初在聊天室認識女大生,得知對方在兩性交往上遭遇困難,竟謊騙家中開設宮廟,可以去除惡靈,還能幫忙點光明燈等等,前後收取了1萬1000元。詹男見女大生好騙,居然還把人拐去開房間,事後傳訊「我學這個的肯跟你做對你有好處的」、「因為我學佛的懂嗎」、「所以上次才射在你裡面不會懷孕而有好處」等淫語。

女大生後來發現狀況根本沒有起色,驚覺受騙,憤而報警。詹男在法庭上辯稱,「我沒有跟小玲說我是開宮廟的,我是在濁水溪邊處理陰的事,我幫她處理事情是對方自願的,我沒有威脅、恐嚇,我可以接受測謊。」

法官審理後認為,詹男向被害女子誑稱開設宮廟,以旁門神秘儀式之名,利用被害女子遭逢不順之事,對未來無助之心理,藉機佯稱可除去祖先靈、招桃花、點光明燈為由,斂取財物,牟一己之利,惡性不低,且犯後多所矯飾卸責,難見有悔意,因此依詐欺取財罪判3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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