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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自肥王4】查弊人員遭「清場」 撈錢女仍穩坐大位

台大 自肥 體育室 卓燕玲 加班費 教育部 行政責任
前體育室主任康正男疑因接受教育部函令調查卓燕玲弊案,並將相關佐證提供給教育部,而遭免除主任職務。(圖/擷取自網路)

前體育室主任康正男疑因接受教育部函令調查卓燕玲弊案,並將相關佐證提供給教育部,而遭免除主任職務。(圖/擷取自網路)

台大體育室約聘經理卓燕玲涉嫌溢領500萬加班費、偽造大型活動計價表及契約書,造成台大實質損失,涉及偽造文書及背信罪,以及利用評審職權護航不合格廠商獲得標案,已進入司法偵查階段,但教育部發函要求暫調她的職務以及追究行政責任均被台大拒絕,目前卓女仍維持原職務,而月前負責查她的弊端的體育室主管均全遭撤換。

根據了解,教育部今年6月開始追查卓女涉及不法的相關案情,而台大體育室相關主管受命調查月餘,提供教育部政風室相關佐證後,教育部於今年7月中旬將全案函送北檢法辦,同時再發函台大要求調整卓燕玲職務、追究她及相關主管的行政責任。

卓燕玲遭教育部行文台大要求調整職務且追究相關責任,如今依然擔任體育室經理,還擴權可直接負責人事考核。(圖/讀者提供)
卓燕玲遭教育部行文台大要求調整職務且追究相關責任,如今依然擔任體育室經理,還擴權可直接負責人事考核。(圖/讀者提供)

但台大非但置之不理,且於7月31日無預警全數撤換台大體育室組長級以上、負責查察劉中鍵與卓燕玲夫婦違法事證的主管人員,包括主任康正男、副主任連玉輝、活動組組長胡林煥、教學組組長曾郁嫻、場地組組長林聯喜、行政組組長(法醫校區體育組)趙曉涵等6人。

台大不僅撤換體育室主要主管,留下卓女未動,甚至還將全部體育館大型活動場地行銷事務、財務收支、人事考核及績效評估業務全權交給卓女1人負責。而根據大學法,教育部無法插手處置台大約聘人員,僅能將卓女之夫主計室主任劉中鍵調離台大。

教育部自接獲檢舉投訴,足足費時2年多,換了3位承辦人,才下令清查卓燕玲的不法事證。(圖/擷取自網路)
教育部自接獲檢舉投訴,足足費時2年多,換了3位承辦人,才下令清查卓燕玲的不法事證。(圖/擷取自網路)

記者就台大體育室約聘經理卓燕玲被控涉及諸多不法情事詢問台灣大學回應時,該校祕書室即轉知相關主管,但未獲回覆,最後祕書室人員也直接告訴記者沒法回答。卓燕玲則表示,當初一切都是依照學校規定辦理,現在學校正在處理當中,她不便發言,僅一再說「謝謝關心」。

已調任師大主計室主任的劉中鍵,對於妻子卓燕玲每月溢領加班費4萬、偽造簽呈圖利廠商一事時表示,「她(卓)的事情,我都不太管,夫妻也都是獨立的,各人做的事情當然各人負責,所以並不清楚她的加班費領了多少?也不是我簽核的,學校有一定的申請程序,至於當初她升副理時,我也有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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