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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自肥王3】干涉千萬外包案 高分護航給過關

台大 體育室 經理 卓燕玲 加班費 溢領 自肥
台大體育館主要是作為校用教學及師生使用,但目前商業用途已大於校內教學。(圖/擷取自網路)

台大體育館主要是作為校用教學及師生使用,但目前商業用途已大於校內教學。(圖/擷取自網路)

台大體育室約聘經理卓燕玲不僅涉嫌溢領加班費,尚涉及多起不法案件,包括偽造簽呈圖利廠商,以及以評審委員身分主導體育館千萬元清潔外包招標案等,目前均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台北地檢署正擴大偵辦中。

據悉,2011年4月1 日卓女升任副理後,即於2011年7月5日藉承辦台灣萊雅股份有限公司場租128萬6936元「美髮比賽及發表會」活動案之際,造假簽呈,以活動性質為不售票集會名義申請,圖利廠商而讓台大蒙受損失。

2013年6月5日,卓女再藉承辦台灣歌薇股份有限公司場租26萬3520元「五大夢幻團隊時尚發表會」活動案之際如法炮製,但被體育室主任康正男審件發現後制止。

卓女以不售票名義申請,以較優惠的條件將體育館出租給廠商,而廠商在舉辦活動時卻對外售票,此舉明顯讓台大蒙受損失,卓女涉嫌背信等罪嫌,已由教育部函送法辦。

卓燕玲是體育室約聘人員,卻能以評審身分干涉台大體育館的千萬元清潔外包招標案,並涉嫌主導護航不具施作能力的廠商得標。(圖/擷取自網路)
卓燕玲是體育室約聘人員,卻能以評審身分干涉台大體育館的千萬元清潔外包招標案,並涉嫌主導護航不具施作能力的廠商得標。(圖/擷取自網路)

此外,卓女尚以非具專長出任標案評選委員,藉由否決正規低價投標廠商後,以提供優惠大型教學場地為餌,勾結劉姓自營舞蹈教師,藉其母之名,於2017年4月登記在淡水住家,再以甫成立、毫無經驗、員工、設備的「明津清潔事業有限公司」參與2017年5月台灣大學2017年度體育室及綜合體育館價金千萬的清潔外包案投標。

本採購案評審會曾明白指出「明津」不適任原由,但最終在2名校外評選委員評分不及格、2名校內評選委員勉強平標情形下,由卓女1人給以最高評分88分強力拉抬,以平均72.2 分合格,再以878萬順利吃下清潔外包案後再轉包具服務能力的他家廠商。

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今年9月間將全案移送北檢,卓燕玲涉及詐領加班費、偽造大型活動計價表及契約書造成台大實質損失涉及偽造文書及背信罪、利用評審職權掩護不合格廠商獲得標案。

記者就台大體育室約聘經理卓燕玲被控涉及諸多不法情事詢問台灣大學回應時,該校祕書室即轉知相關主管,但未獲回覆,最後祕書室人員也直接告訴記者沒法回答。卓燕玲則表示,當初一切都是依照學校規定辦理,現在學校正在處理當中,她不便發言,僅一再說「謝謝關心」。

已調任師大主計室主任的劉中鍵,對於妻子卓燕玲每月溢領加班費4萬、偽造簽呈圖利廠商一事時表示,「她(卓)的事情,我都不太管,夫妻也都是獨立的,各人做的事情當然各人負責,所以並不清楚她的加班費領了多少?也不是我簽核的,學校有一定的申請程序,至於當初她升副理時,我也有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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