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自肥王1】雇員妻月薪3萬 主任老公豪發加班費4萬
台大體育室約聘經理卓燕玲,涉及溢領加班費至少500萬元且涉嫌其他違法案件。(圖/擷取自網路)
前台大主計室主任劉中鍵利用職務之便,安排其妻卓燕玲進入台大體育室擔任佐理員,每月薪水3萬,但加班費卻領4萬,10年內竟浮報超過500萬,卓女甚至涉嫌偽造簽呈圖利廠商,讓台大蒙受損失,涉及背信,此外,她還涉及體育館千萬元清潔外包標案,目前已由教育部及調查局調查後分別函送台北地檢署擴大偵辦中。
劉中鍵夫妻倆的無法無天在台大校園傳的沸沸揚揚,可謂無人不知,聽到學生及教職員轉述此事的一位教師家長趙先生,2年前即向教育部及調查局檢舉,直至今年7月,全案終於進入司法調查偵辦程序,他說,生平最痛恨就是不公不義的事情,「如果每個人都怕得罪人,都怕事而不敢挺身而出,那只有讓壞人更加猖狂囂張。」
趙先生說,卓女自2004年,未經甄試過程,循其老公劉男的「特殊關係」進入台大體育室任職佐理員,擔任綜合體育館安排大型會議活動、行銷企劃、統計場地收入等業務。每月薪資約3萬元,但加班費等竟高達4萬元。
2009年1月1日卓女任職幹事,但任職未滿3年,因其夫劉男未依《公務人員迴避法》規定,藉身為人事審議委員將卓女再次晉升副理,每月薪資約34200元,職務加給2060元。
2011年4月1日卓女升任副理,卻對外宣稱為「執行長」;至2015年2月28日,每月薪資調升至38419元,職務加給3090元,加班費仍是4萬。
卓女在2015年3月1日晉升經理迄今,專案薪資每月8萬元,上下班不打卡為責任制,不得支領加班費及值班費用,但卓女仍申請加班補休。
本刊調查,卓女擔任佐理員之初,台大體育室原本是3人依序輪流承接辦大型活動,但卓女經常挖另2位同仁的客戶,並聯合其夫劉男的會計審核權力,刻意刁難其他活動承辦同仁廠商的經費核銷,脅令廠商知難而退,另指定卓女為活動承辦人,藉以赚取高額工作費用,最後迫使李姓、黃姓等同仁陸續離職。
此外,劉男尚利用職權於2017月8月17 日主導修改沿用多年的「國立台灣大學辦理自籌收入工作績效衡量要點」,致使其妻卓女由原2015年度績效獎金8萬元,暴增至2016年度的全體育室最高額度20萬元。體育室康正男主任無力阻擋下,最後以拒領捐出9萬獎金以避圖利之嫌。
記者就台大體育室約聘經理卓燕玲被控涉及諸多不法情事詢問台灣大學回應時,該校祕書室即轉知相關主管,但未獲回覆,最後祕書室人員也直接告訴記者沒法回答。卓燕玲則表示,當初一切都是依照學校規定辦理,現在學校正在處理當中,她不便發言,僅一再說「謝謝關心」。
已調任師大主計室主任的劉中鍵,對於妻子卓燕玲每月溢領加班費4萬、偽造簽呈圖利廠商一事時表示,「她(卓)的事情,我都不太管,夫妻也都是獨立的,各人做的事情當然各人負責,所以並不清楚她的加班費領了多少?也不是我簽核的,學校有一定的申請程序,至於當初她升副理時,我也有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