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時事
男酒駕撞死人肇逃還稱自首 法官打槍不予減刑
蕭男闖下大禍,酒駕造成2死1重傷還請人頂罪,想依自首要件減刑,被台中地院法官打臉。(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市1名蕭姓男子酒駕在沙鹿區連撞3名晨運民眾,其中2人慘死、1人重傷,案發後,蕭男一度肇事逃逸,又找陳姓友人出面「頂包」,當警方打算採集車上DNA比對時,蕭眼見逃不了才坦承犯案。台中地院審理時,蕭男竟還敢主張自己「符合自首減刑要件」,但法官認為,蕭男是迫於情勢,與真誠悔悟的自首不同,不宜減刑,仍依酒駕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合併判刑7年2月。
根據判決,曾犯有酒駕前科的蕭男,今年2月13日清晨5時許,酒後駕車行經沙鹿區平等路時,直接撞上晨間運動的楊男、王男與顏男,其中,楊、王不幸死亡,而顏則脊髓損傷、四肢偏癱重傷害。
案發後,蕭男肇事逃逸,被警方依車牌號碼找到蕭男時,他否認肇事,由陳姓友人出面頂罪,但陳一問三不知,根本無法回答警方的詢問,因此警方懷疑蕭男才是主嫌,果然一針對肇事車輛想進行DNA採證時,蕭男眼看法網難逃,才當場俯首認罪。
庭訊時,蕭男自認符合自首減刑要件,但法官表示,蕭男不但肇逃,還請人頂罪,最後是自知難以隱瞞才會向警方自首,「基於情勢所迫,與一般出於真誠悔悟而自首之情況迥異」,不適宜減輕其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