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高鐵站6/15起增設科技執法 違停3分鐘就開單
桃園高鐵1號門及8號門臨時接送區6月15日起增設科技執法,只要違停超過1分鐘,警示牌面會亮車號,超過3分鐘未駛離,就會自動拍照取締。(圖/警方提供/中國時報蔡依珍桃園傳真)
桃園高鐵站臨時接送區,常因駕駛稱「我只停3分鐘」造成車輛回堵至周邊道路,且易釀警民衝突,桃園市警察局宣布,將跟進6月15日桃園、內壢和中壢火車站,在桃園高鐵1號門及8號門臨時接送區增設科技執法,只要違停超過1分鐘,警示牌面會亮車號,超過3分鐘未駛離,就會自動拍照取締,呼籲多利用周邊30分鐘免費停措施。
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指出,民眾過去於高鐵1號門及8號門臨時接送區周邊違規臨時停車時,常向執勤員警陳述「我只停3分鐘」、「我接送的人正在出站」、「請通融等一下」等等理由,但卻造成車輛回堵至周邊道路,不但影響接送區效益最大化,也常造成執勤員警與民眾不必要衝突,更引發短暫接送需求民眾許多民怨。
為維護高鐵接送區停車秩序,桃園高鐵站也新增違規臨時停車科技執法,未來接送若違規臨時停車,會採科技執法計算時間,臨停1分30秒、2分30秒及3分30秒都會在顯示看版提示違停車輛車號,要求駕駛人駛離。
警方指出,運用科技執法偵測違停時間,除留下相關紀錄,也將促成接送區車流流動性提高,並鼓勵民眾多利用大眾運輸工具,以符合民眾通行需求及避免執法爭議,桃園也將逐步發展為科技執法智慧城市,打造市民交通安全生活圈。
警方呼籲駕駛人使用高鐵接送區應相互體諒,如預期等待時間超過3分鐘,應利用高鐵周邊停車30分鐘內免費措施,讓民眾減少在周邊道路等待進入接送區的時間,希望「違規停車」科技執法開單為「零」。
警方提醒民眾,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臨時停車」將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違規停車」將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呼籲守法共創友善安全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