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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門擺攤賣魚隨身帶把衝鋒槍 年輕魚販遭警查獲辯友人寄放
雲林縣警局斗南分局接獲情資,20多歲的陳姓魚販賣貨時隨身攜帶改造衝鋒槍、劉姓受刑人私藏槍枝,成立專案小組調查,昨日破案。(圖/翻攝照片)
雲林縣警局斗南分局日前接獲情資,彰化一名20多歲的陳姓魚販,跨足直播賣貨小有知名度,也會不定期、不定點在彰化、雲林的早市擺攤,業績不錯,但他出門做生意竟隨身攜帶槍枝,頗為高調,警方循線追查,昨天在彰化二水一處菜市場埋伏,並等到陳男準備收攤時才收網逮人,果然在他的發財車上起出改造衝鋒槍、子彈及槍械改造工具等,陳男對此則辯稱是朋友寄放,警方將持續追查槍械來源。
警方調查,陳男年紀輕輕,平時經營賣魚生意,在網路直播帶貨成績不錯,他透過管道取得改造槍枝,甚至還會發在朋友圈炫耀,甚至隨身攜帶防身,警方查到他會開著小貨車在彰化、雲林兩地的市場賣魚,但時間、地點都不固定,加上他挑選的市場人潮都不少,為免造成騷動,經過跟監蒐證後,在昨天出動警力圍捕。
警方在彰化二水這處市場守株待兔,等到陳男準備收攤離開時才一擁而上逮人,在他的小貨車上起出一把改造衝鋒槍、子彈29發,還有槍械改造工具等,顯見陳男有改造槍枝的興趣與技術,但對於槍械來源,陳男避重就輕,表示是友人寄放。
另外斗南警分局也掌握另名劉姓受刑人持有改造槍枝,循線追查,昨日持搜索票兵分多路,在劉男位於嘉義大林的住處找到一把「黑蜘蛛M4步槍」,在雲林斗南則搜出一把「金牛座」改造手槍、子彈15發,2人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送辦,並向上溯源追查槍枝來源。